市政府法制办:
现将我县
关于《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湟中县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近年来,全国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各类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我县以各种集体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小作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摊贩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监管不力,存在着安全隐患。通过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规范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突出抓好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地沟油、散装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治理,有利于维护食品安全秩序,增加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信心。
(二)拟解决的问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不够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不高;生鲜乳和饲料中存在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养殖生产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食堂、农家院、小餐饮摊点等重点餐饮单位的检查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3号);
(四)《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15号);
(五)《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