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印发《湟中县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全力推动企业项目复工达产增效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十七条措施,权利推动企业项目复工达产增效。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缓解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县制定十七条措施全力推动县域企业项目复工达产增效,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企业降本减负。落实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电、水、气“欠费不停供”、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降低5%、国有产权房产和场地租用费用免除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发挥重要保供作用的重点批发企业、商超、农贸市场及屠宰企业,给予50%的房租补贴或资金奖励,其他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经营的给予每家企业1-2万元防护消毒用品购置补贴。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存负担。落实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免征,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减免政策。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减免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纳税人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执行免租政策的纳税人,根据业主与租户达成的免租期限,相应免征相同期限内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减免条件但已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由税务部门依法办理退税。降低企业增值税征收比例。执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对政府参股中小微企业的各类股权投资,免收约定的收益和资金占用费。
——积极开展稳岗就业。加大务工稳岗力度。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因疫情治疗隔离不能正常劳动的职工。延长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的履行期限。鼓励务工人员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并给予资金补贴。优先给予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予以财政贴息。举办东西协作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年内转移4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东部地区就业。积极引导东西协作项目、栖霞区帮建“扶贫车间”、东部企业等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就近就业岗位,年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400人次。
——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加大信贷力度。充分发挥湟中县财政支农融资担保平台、湟中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海省农牧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湟中分公司作用,降低申请门槛,优化审批程序,为受疫情影响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企业提供定向服务、定向扶持、定向担保。深入实施“金穗服务惠万家”工程,协调农业银行将贷款倍数按照财政担保金3000万元的5倍扩大到8倍,提高担保公司担保能力;逐年落实财政贴息和运行经费,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使用成本。探索建立“党建+金融”模式,开展农户信用收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党组织体系比较完善、组织信誉度高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在融资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满足条件的、为此次疫情防控和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受此次疫情影响大,导致其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提供餐饮业“复工贷”产品,为从事餐饮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提供专项贷款资金支持。
——增强投资拉动效应。加强政府投资。扎实开展“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加快推进158个储备项目年度任务进程,努力实现5月底续建项目开复工率100%、新建项目开工率70%目标,力争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广泛宣传国家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建设等重大战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服务专班,优化审批流程,落实电力、供水、电信、燃气等配套服务,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发挥社会资本在改革创新和稳岗就业中的作用,引导其参与旅游、教育、医疗、养老等建设,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力争完成招商引资14亿元。
——有效激发消费潜力。建立线下销售平台。在县城迎宾大道“河湟一条街”探索建立线下销售实体店10个,面向县内特色扶贫企业和品牌提供便利销售平台,通过实行3年免租、免水电政策,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扩宽产品销售渠道,增加企业收入,拉动消费增长。围绕景区旅游主轴线宗喀驿“行走湟中”、莲花湖“遇见湟中”、迎宾大道“河湟一条街”等重要节点,通过整体招商,盘活现有资产,引进书吧、茶吧、文创吧、影吧等各种业态文化类型,探索建立相对完善的园区文化综合服务区,带动周边发展特色文旅产业。发展线上电商平台。深化县域电商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企业合作,拓宽线上线下营销渠道,降低经营成本,使实体经济与互联网产生叠加效应。投资125万元扶持农牧生产企业、合作社、商贸企业、文化旅游企业发展电商产业,培育具有湟中特色的电商扶贫品牌。采取“游学+实操”的模式,举办1—2期游学培训、2—3期电商技能实操培训。依托青海弘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优秀电商创业代表,打造湟中电商特色多媒体直播间及产品代销直播间,加快释放网络消费新动能。搭建消费扶贫平台。依托青海正德中藏药材加工基地、千紫缘农业科技博览园等企业,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合作模式,强化企业兜底收购保障,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以引导重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为重点,搭建“扶贫车间+企事业单位”助力模式,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采购县属企业、扶贫车间产品;积极与住建部、南京栖霞区及省内外帮扶单位建立消费扶贫关系,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助力县属企业、扶贫车间增加订单,促进企业发展。做强县内消费平台。加大对新华联国际旅游城、云谷川印象小镇、慕容古寨、千紫缘、乡趣卡阳、上山庄花海等景点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将“青海人游青海”的目的地向湟中聚集。开展“遇见湟中”文创大赛,引导企业包装打造文创礼品,集中打造一批湟中暖锅、青绣、湟中蚕豆等具有湟中特色的文创产品,让湟中文创产品成为湟中人购买礼品的“第一选择”。利用好湟中消费扶贫体验店等,广泛发动县内企事业单位、省市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力量,挖掘单位食堂、集体、个人家庭潜在消费力,帮助联点村消费、销售贫困户农产品。开展“惠民暖企健康消费”活动,一次性将全年工会福利费以消费券形式发放给工会会员,促进社会消费。
——健全完善保障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作用,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理,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全程电子化登记,确保企业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继续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取消符合条件的小型工程施工图审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时间。建立以主管部门、属地乡镇为主的企业服务工作队,建立入企服务制度,常态化开展服务。做好风险防范。优化农村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共担合作模式,有效调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现有风险补偿资金、落实财政贴息资金、担保公司资本金注资等制度优势,支持担保机构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落实责任担当。深入重点企业摸排调研,梳理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决企业规划、用地、环评等方面难题,每月定期召开政策兑现会,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和项目保障措施落地。
湟中县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全力推动企业项目复工达产增效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