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浏览:752 时间:2016-10-19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zfbwj/2016-7964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10-19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抓好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发展改革经济商务、财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通、公安、林业、民政住房保障和设局、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切实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动员部署,确保秋冬季动物防疫有序开展

秋冬防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围绕防风险、保安全、 促发展的目标任务,全面加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重点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人畜共患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我县公共卫生安全。全县秋冬季动物集中免疫从10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11月下旬开展效果监测为主的秋冬季防疫检查。各乡镇要迅速动员,周密安排部署,有序组织开展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进一步明确防疫目标,突出重点,抓好各项综合措施的落实。重点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做好当年羔羊及新补栏羊小反刍兽疫补免,应免畜禽密度达到100%,免疫耳标佩戴率达到100%,乡、村、户免疫建档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同时做好四季度包虫病防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落实措施,确保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和防治工作质量

(一)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按照《2016年湟中县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免疫程序、统一免疫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对口蹄疫、 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消除免疫空白和死角,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要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作为衡量动物群体免疫抗体保护水平、 科学指导免疫工作的重要依据。秋冬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要组织安排开展免疫抗体监测,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补免。

(二)切实落实人畜共患病防治措施。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2015-2016年度湟中县家畜棘球蚴防治方案》要求,组织做好四季度家犬投药驱虫及犬粪无害化处理、家畜屠宰检疫和病害脏器无害化处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加大检测力度,夯实包虫感染基线调查工作,力争包虫病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按照年度监测计划和人畜共患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牛羊布病等疫病监测工作,特别要做好奶牛布病、结核病监测、扑杀等工作。

(三)切实强化疫苗运输存储使用环节的管理工作。农牧部门要深入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要在疫苗的调拨、分发、使用环节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各环节管理责任,完善冷链体系,建立调入调出台账,严把疫苗运输、储藏、使用关,保证疫苗质量,坚决杜绝疫苗浪费现象。

(四)切实做好免疫进度报告工作。秋冬季防疫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及时报至县畜牧兽医站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完善监测手段,强化分析应用,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各乡镇严格按照《2016年湟中县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湟中县2016年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布点,进一步规范采样、实验室检测工作,落实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要求,确保完成全年定点监测和常规监测任务。 特别要集中力量组织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 牛出败、羊痘、羊梭菌病、炭疽等优先防治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动物疫情监测数据釆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增强监测数据的全面性、系统性和时效性,全面掌握病原地理分布和流行状况,强化动物疫情预警预报,科学指导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四、完善应急体系,强化应急准备,切实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农牧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做好诊断试剂、消毒药品、防护服等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抓好应急预备队伍培训、演练等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疫情报告网络体系,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及时应对、严格处置。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曰期间的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 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突出重点环节,严格执法程序,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产地、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执法监管,深入开展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专项整治、畜禽私屠乱宰监管扫雷行动等工作,产地检疫要切实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屠宰检疫要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步骤进行。严禁运输、加工、经营 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坚决防止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一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牲畜,严格按规定报告和处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程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农牧部门要加强对秋冬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开展动员,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工作责任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开展不同形式的督查督办、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基层防疫队伍能力,保障各项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完善考核手段,强化绩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11月下旬,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按照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目标责任书要求,对乡镇开展秋冬防检查、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绩效考核和2016年包虫病防治效果自查验收,检验动物防疫和包虫防治工作成效,特别是集中免疫效果、犬驱虫次数、驱虫率、防治知识知晓率、无害化处理率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包虫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评价。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