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2016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事前问责的责任体系,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教育局等6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中石油湟中经营部等4家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山永梅等6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把荣誉作为新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企业为榜样,敬业奉献,开拓创新,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湟中县201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名单
中共湟中县委办公室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抄送:县委各常委、人大各主任、政协各主席、政府各副县长。 |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