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沙尔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2016年12月,“省级卫生城镇”复查组对我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暗访检查,在肯定我县创卫工作成绩的同时,明确指出了创卫宣传氛围不浓、群众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根据省、市爱卫办的安排部署,本月省级复查组将再次对我县卫生城镇宣传工作进行“回头看”。为认真抓好此次整改任务,顺利通过省、市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省级卫生城镇”迎检复查工作目标任务,对照《省级卫生县城标准》,结合暗访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全面完成宣传整改工作任务,形成全民参与、共同创卫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主要成员单位
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塔尔寺景区、旅游公司等服务场所的宣传,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巩固创卫成果”相关宣传内容;在本单位LED电子屏、县文化广场大屏幕增设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相关内容公益广告或标语口号,并循环滚动播放。
责任人:李玉寿
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县城各商场、超市等营业场所的宣传,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内容;在本单位LED电子屏增设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相关内容公益广告或标语口号,并循环滚动播放。
责任人:胡生玉
教育局: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的社会宣传,在各学校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开展以“创建卫生县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增强学生文明、卫生、环保意识;在本单位LED电子屏增设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相关内容公益广告或标语口号,并循环滚动播放。
责任人:樊明德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县乡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计划免疫日”、“结核病宣传日”、“爱牙日”、“世界禁烟日”等宣传日,举办卫生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健康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在莲花湖S型弯道制作固定宣传展板20个;在本单位LED电子屏增设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相关内容公益广告或标语口号,并循环滚动播放。
责任人:张生辉
城镇管理局:负责环卫、文化广场等窗口行业单位的社会宣传,在广场、街道宣传栏等处设置“巩固创卫成果”宣传内容;在本单位LED电子屏增设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相关内容公益广告或标语口号,并循环滚动播放。
责任人:虎军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城各类建筑工地和已拆迁地块设立外围围挡,并在围墙上进行省级卫生县城复审标语口号美化宣传;在本单位LED电子屏增设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相关内容公益广告或标语口号,并循环滚动播放。
责任人:康贵庭
交通运输局:负责汽车客运站、公交站点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宣传。在县城所有公交车车身两侧、车站候车站点张贴创卫及健康教育相关内容的公益广告;在本单位LED电子屏增设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相关内容公益广告或标语口号,并循环滚动播放。
责任人:常建青
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城各餐饮行业、农贸市场、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等场所的广告宣传;在本单位LED电子屏增设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相关内容公益广告或标语口号,并循环滚动播放。
责任人:罗少华
广播电视局: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印象湟中等媒体广泛开展卫生城镇复审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群众对复审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责任人:杨勇山
鲁沙尔镇:负责辖区内社区、居民小区、城中村的社会宣传,设置LED电子屏显示创卫标语,社区、城中村要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临街显眼位置设置创卫标语,大力普及省级卫生城镇复审活动、卫生文明意识教育和争做文明居民活动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单位、创建意识;在本单位LED电子屏增设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相关内容公益广告或标语口号,并循环滚动播放。
责任人:山永梅
(二)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1、所有单位要设置固定的宣传展板,进行定期宣传,有独立院落及电子显示屏的部门要把“省级卫生城镇”复审工作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巩固创卫成果”的工作和健康教育知识。
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2、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鲁沙尔镇13个单位负责本单位门前果皮灯箱公益广告栏的创卫宣传,具体事宜联系县爱卫办杨启军(联系电话:)。
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复审宣传整改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在2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并做好长期宣传工作。
2、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宣传区域、宣传内容,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宣传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宣传活动,做好宣传记录。
3、形成机制,加强督导。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保证宣传的数量、频次,确保宣传工作持久、有效、深入开展;县“两办”督查室、复审迎检小组将按时间节点进行暗访督查,对工作没有及时落实或未能长期开展宣传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2017年2月2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王艺枫副县长 | |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年2月20日印发 |
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