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政办﹝2017﹞90号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配备电子政务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根据市电子政务中心工作要求,县级电子政务工作人员需设置专兼职,按照我办秘书分工安排,由李海燕秘书专门负责电子政务工作。
特此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赵冬县长,张荣、沈有珊副县长。 | |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年5月10日印发 |
共印20份 |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