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气象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整体水平,切实增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根据青海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青减发〔2017〕1号)和西宁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宁市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减发〔2017〕1号)要求,制定了《湟中县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具体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大力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科普知识,全面提高群众自救避险能力,形成全民防灾、合力减灾、共同救灾的良好社会氛围,扎实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总体安排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2日当天,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主题
“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文化及科学知识宣传。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通过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做好“防灾减灾日”的宣传工作。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创新活动形式,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的自救互救技能。要教育引导公众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二)突出“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当前,我县正处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防灾减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面对日趋严重的灾害风险形势,必须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提升基层减灾能力。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社区是基础、基层是关键,突出社区面临的灾害风险,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题活动,着力提高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增强基层减灾能力,切实减轻灾害风险。
(三)深入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各乡镇(街道)要指导社区开展灾害风险识别和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加强社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类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重点对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等突发灾害事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促进居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防灾减灾日”活动安排及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举办以“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由乡镇(街道)牵头,结合活动主题举办宣传活动。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活动地点:各乡镇、街道辖内
4、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
(二)各单位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县民政局统筹安排,县直各部门参加,在湟中县文化广场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所需横幅、展板、音像制品和宣传资料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准备(至少一条横幅、两块以上展板)。宣传场地由县城镇管理局和县民政局协调落实。
2、活动时间:5月12日上午9时至12时
3、活动地点:县文化广场
4、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城镇管理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含消防大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团县委,气象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
(三)组织开展湟中县小学生防灾减灾手抄报评选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防灾减灾的主题开展小学生手抄报评比
活动。县教育局从所管辖各学校中推荐20幅优秀作品,于5月12日活动当天在文化广场集中展示。
2、活动时间:5月11日至5月12日
3、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配合,逐项抓好落实。
(二)宣传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及时收集活动图片和资料,并于5月18日前将活动综合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县政府216办公室。
附 件: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2233979
2017年5月11日
抄送:西宁市地震局,团县委。 | |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年5月11日印发 |
共印20份 |
附件
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1、积极推进防灾减灾事业构建和谐平安社区
2、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3、普及防灾减灾知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4、全面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
关、进社区
5、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
6、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提高震害防御水平
7、尊重规律讲科学防灾减灾重行动
8、防灾事关你我他减灾利国又利家
9、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
10、防灾减灾从娃娃抓起
11、减灾知识进课堂安全意识传万家
12、让社区远离灾害让学生安全成长
13、学习减灾知识营造安全家园
14、减少灾害利国利民
15、防灾减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
16、减轻灾害共创和谐
17、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18、传播减灾文化共创人类文明
19、落实减灾责任加强减灾教育
20、未雨绸缪防灾减灾全民参与共筑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