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413 时间:2017-05-31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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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bwj/2017-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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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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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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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气象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整体水平,切实增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根据青海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青减发〔2017〕1号)和西宁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宁市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减发〔2017〕1号)要求,制定了《湟中县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具体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大力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科普知识,全面提高群众自救避险能力,形成全民防灾、合力减灾、共同救灾的良好社会氛围,扎实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总体安排

今年5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5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12日当天,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主题

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文化及科学知识宣传。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通过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做好防灾减灾日的宣传工作。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创新活动形式,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的自救互救技能。要教育引导公众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二)突出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当前,我县正处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防灾减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面对日趋严重的灾害风险形势,必须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提升基层减灾能力。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社区是基础、基层是关键,突出社区面临的灾害风险,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题活动,着力提高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增强基层减灾能力,切实减轻灾害风险。

(三)深入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各乡镇(街道)要指导社区开展灾害风险识别和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加强社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类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重点对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等突发灾害事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促进居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防灾减灾日活动安排及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举办以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由乡镇(街道)牵头,结合活动主题举办宣传活动。

2、活动时间:512

3、活动地点:各乡镇、街道辖内

4、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

 (二)各单位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县民政局统筹安排,县直各部门参加,在湟中县文化广场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所需横幅、展板、音像制品和宣传资料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准备(至少一条横幅、两块以上展板)。宣传场地由县城镇管理局和县民政局协调落实。

2、活动时间:512日上午9时至12

3、活动地点:县文化广场

4、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城镇管理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含消防大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团县委,气象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

 组织开展湟中县小学生防灾减灾手抄报评选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防灾减灾的主题开展小学生手抄报评比

活动。县教育局从所管辖各学校中推荐20幅优秀作品,于512日活动当天在文化广场集中展示。

2、活动时间:511日至512

3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配合,逐项抓好落实。

(二)宣传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及时收集活动图片和资料,并于518日前将活动综合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县政府216办公室。

件: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2233979

箱:2897085453#qq.com(#替换为@)

 

 2017511

 

 

 

 

 

 

抄送:西宁市地震局,团县委。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1日印发

共印20

 

 

附件

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1、积极推进防灾减灾事业构建和谐平安社区

2、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3、普及防灾减灾知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4、全面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

关、进社区

5、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

6、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提高震害防御水平

7、尊重规律讲科学防灾减灾重行动

8、防灾事关你我他减灾利国又利家

9、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

10、防灾减灾从娃娃抓起

11、减灾知识进课堂安全意识传万家

12、让社区远离灾害让学生安全成长

13、学习减灾知识营造安全家园

14、减少灾害利国利民

15、防灾减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

16、减轻灾害共创和谐

17、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18、传播减灾文化共创人类文明

19、落实减灾责任加强减灾教育

20、未雨绸缪防灾减灾全民参与共筑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