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发展环境,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发展氛围,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22日至5月26日
二、检查内容
(一)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对校园周边非法、违章经营的歌舞厅、网吧、书店、游戏厅、桌球室等娱乐场所和音像制品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取缔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和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 严厉打击销售不健康非法出版物行为。
(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对校园周边占道停放车辆、马路市场、堆放杂物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对运载学生的“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进行查扣,尤其是要加大农村地区运载学生车辆检查;依法查处校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在各学校门口设立车辆缓冲减速带和安全警示标识,安排警力,加大学生上下学经过路段超载超限车辆查处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三)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强化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加大学校周边出租房屋、小旅馆、暂住人口、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清理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抢劫学生财物、危及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检查学校门卫到岗工作情况,加强校园消防隐患排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演练,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查禁、打击携带管制刀具等违法行为。
(四)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环境。对学校及周边食品(杂)店、小超市、烧烤摊等进行全面检查,清查过期腐烂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三无”食品,依法处理取缔各类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商铺、摊点;加强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周边餐饮店卫生安全管理,严防校内及周边发生餐饮中毒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检查方式
由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和县综治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座谈、走访、查阅档案和活动记录等形式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限期整改。
四、检查组别
第一组:
组 长:张 银
副组长:赵田德
组 员:从县委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各抽调工作人员1人
检查地区:共和、上五庄、拦隆口、李家山、海子沟、多巴、汉东、康川街道办事处
召集人:赵田德 联系电话:
派车单位: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每天各派1辆车
第二组:
组 长:汪贵元
副组长:杨永久
组 员:从县委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各抽调工作人员1人
检查地区:鲁沙尔、土门关、田家寨、上新庄、群加、西堡、甘河滩、大才
召集人:杨永久 联系电话:
派车单位: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1辆车
检查安排:检查组成员于每天8:20准时在县教育局集合,统一乘车出发;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检查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联合检查作为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力举措,加强排查、强化整改,确保检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协作。各检查组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学校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检查整治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要全面检查。各检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全面细致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特别要检查校车运行管理、门卫管理、技防设施运行、安全台账、消防安全防范、防汛工作安排、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等内容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严格按要求整改。
四要认真总结。各相关单位要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6月2日前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整理汇总后报县政府。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综治办,李晓舸书记, 赵冬县长,田旭东副书记,袁永正、张荣副县长。 | |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年5月19日印发 |
共印20份 |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