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宁市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8〕5号)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宁政办〔2018〕47号)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分工,及时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调配合,按时限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请于每年1月15日、6月15日前报县政府办221室。
附件:西宁市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重点工作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