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湟中县创新中国成立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创新中国成立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湟中县创新中国成立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赵 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青林 副县长
成 员:张万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建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生辉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范增凯 县财政局局长
胡生玉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张敏刚 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占有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玉寿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樊明德 县教育局局长
马顺香 县统计局局长
虎 军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康贵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文龙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格来求松 团县委书记
杨占秀 县妇联主席
靠东升 县公安局副局长
毛志顺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乡镇长(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张生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在湟中县创新中国成立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开展辖区创建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当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全县创新中国成立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策略、政策、规划和措施,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负责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及时报告、发布和通报慢性病信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高慢性病的诊治能力和诊疗水平。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健康生活环境。
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管局:开展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及健康一条街等检查工作。负责督促全县各药店设立健康自助检测点,免费为居民提供血压、体重测量服务。引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或销售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学生慢性病防治教学计划,建立学校控烟制度。配合开展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督促各类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比例达到100%。开展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90%。
县统计局:负责按年度收集辖区内居民总人口数、各年龄段人口数、男女总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资料,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全县人口人均期望寿命统计等工作。
县民政局:定期与卫生计生部门交换辖区居民死亡信息,配合完成人群死因监测工作。负责对患有严重慢性病的贫困人群实行救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公益活动,积极培育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志愿活动、健康服务的社会组织。推动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协助开展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项目等工作。负责制订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健身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公安局:负责按年度提供全县辖区内居民总户籍数、总人口数、各年龄段人口数、男女总数、死亡注销户口情况等资料。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认真做好死因监测、危险因素监测等工作。
县财政局: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决算管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县疾控中心业务总经费的比例大于10%。做好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和评估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县卫生计生部门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每1-2年至少开展1次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体检覆盖率≥50%。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定期向卫生部门提供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疾病医疗费用报销相关信息,协助做好慢性病监测工作。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商业健康保险参与慢性病防控、医疗救助。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辖区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每年至少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1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等项目建设。将建立居民健身场所、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协助开展建筑工地、建筑企业的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
县环境保护局:结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慢性病防控工作规划。开展环境因素与慢病防控相关知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慢病防控宣传、健康行为方式干预工作。负责预防、控制环境污染,严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危险因素调查分析工作。
县城镇管理局: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场所户外宣传牌设置和场地临时占用审批,配合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团县委: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配合各乡镇、部门做好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
县妇联:负责定期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妇女群众健身活动,鼓励妇女广泛开展健身活动。配合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早诊早治筛查工作。多种形式开展妇女预防慢性病相关知识健康宣讲。
县广播电视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政策内容列入日常宣传工作当中,同时积极报道相关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全县创新中国成立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需要,配合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完成县创新中国成立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