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持续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政办〔2023〕46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西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宁政办〔2023〕53号)精神,结合实际,对《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湟政办〔2022〕137号)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及实施机关、设定依据进行调整,修订形成《西宁市湟中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21项)》,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西宁市湟中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21项)》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湟政办〔2022〕1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