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召开政府党组会议
浏览:1018 时间:2017-08-11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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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hy/2017-7915
主题分类
政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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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08-11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召开政府党组会议

8月7日,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赵冬主持召开第十六届县政府党组第八次会议。党组成员张荣、袁永正、王艺枫、沈有珊参加了会议,王锋堂、李超副县长,田家寨镇、海子沟乡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环境保护局、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水务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县城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副主任列席会议。刘海滨副县长赴南京对接扶贫东西部协作项目工作;王玉德副县长实地督查多巴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作。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听取全县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7月底至8月初,市委、市政府陆续召开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7月22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认真学习贯彻,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王晓书记批示精神进一步从严推进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湟办发〔2017〕74号);根据市委批示要求,市委、市政府组成8个督察组,针对《市政府"包片联点"环保督察问题督办整改责任清单》中95项问题(细化分解省环保督察反馈43项问题和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重点关注问题)对各区县、园区进行了督查;县委、县政府也成立了4个检查组,对全县环保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高度重视,把握重点,全力以赴抓好督查、自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绝对",以坚定的党性原则、鲜明的政治态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生态环保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畏难、不推诿、不上交问题,实干担当,确保抓好生态环保各项工作。二要压实工作责任。生态环保工作点多、面广,各乡镇、各部门都有整改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增强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扎实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县政府党组各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的环保问题整改及信访案件办理工作,遇事多通气、多商量,积极做好职能交叉对接协调工作,形成全县一盘棋的强大合力。三要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内容,抓紧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做到真实详细、准确无误;县委、县政府抽调绽永刚副县长为全县环保督察工作县级协调领导,并与张荣副县长形成AB角互补;抽调县政府办米存海副主任为全县环保工作联络员,全力协助配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各项工作;根据县委安排部署,我县拟成立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档案办公室,从县委办、政府办分别抽调1名工作人员,从县环境保护局抽调2名工作人员,各部门必须尽快确定并上报1名专职档案联络员,协助整理档案工作,统一信息上报口径;督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待命,积极配合中央督查组各项工作,如实汇报、热情陪检。

会议要求:一是由县环境保护局、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负责,再次对石惠沟河附近的昶林屠宰场进行详细调查,严查该企业是否对河道造成污染;如对河道无污染,县环境保护局要加强监管,严防违法超标排污;如对河道有污染,要抓紧督促企业选址搬迁。二是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加大对企业落实环保措施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一企一档"规定,进一步完善环保档案,确保档案逻辑清晰、内容详细、实事求是。三是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督促各乡镇全面排查"小、散、乱、污"企业,摸清底数,建立检查整治工作台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督导拆除、整改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由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扎实做好环境保护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县干部群众正确认识环境保护工作重大意义,积极参与配合国家环保督察工作,做到问题不会比、不讲客观条件、不敷衍塞责,避免发生误解、误读政策而造成的群体性事件,营造全县上下聚焦环保、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会议研究了鑫飞化工厂铬渣处理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环境保护局、田家寨镇政府关于鑫飞化工厂铬渣处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鑫飞化工厂铬渣处理问题是国家和省市重点关注的生态环保问题,田家寨镇、县环境保护局必须落实好属地化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理清问题脉络,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力配合省市环保部门做好铬渣处理工作。

会议决定:由李超副县长负责,协调青海正维集团查清鑫飞化工厂涉及的各项产权历史交易情况;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三天内查清鑫飞化工厂土地权属;由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负责,田家寨镇政府配合,三天内摸清鑫飞化工厂目前企业法人、产权归属等情况,行成专题报告报县政府,为下一步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污染责任打好基础;由环境保护局负责,按照法律程序对鑫飞化工厂予以封停,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扩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