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王艺枫副县长主持召开了湟中县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帮扶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鲁沙尔镇、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教育局等8个单位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了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9个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名单附后)。现将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自市委、市政府实施西宁市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作以来,我县针对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的独立性、差别性特点和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精准帮扶力度,积极落实就业、住房、教育、卫生、救助等各项优惠扶助政策,着力帮助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帮扶工作取得了扎实有效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工作重视不够、"主体意识"模糊、协调力度不强、对象数据不清、群众政策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同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筑牢基础、提供支撑。
会议决定:
一是由县民政局负责,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湟中县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2月14日前报县政府;进一步明确帮扶项目和优惠政策,统一编印发放政策宣传明白卡。
二是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指定1名专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于2月12日前报县民政局;再次入户核查,梳理致贫原因,对已建档立卡的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户按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社区)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原则,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大厅全部开设城镇低收入群体受理窗口,2月14日前完成窗口设立工作。
三是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各部门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建立完善帮扶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行动方案,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县政府;
四是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城镇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作专项考核细则,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中。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沟通衔接,按照《西宁市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实、资金使用、政策落地、数据台账清晰等工作,确保全县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作与农村脱贫攻坚同步。二是要建立信息月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于每月29日前将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办公室。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和激发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城镇扶贫帮困工作,营造有利于实施精准帮扶的良好氛围。四是"两办"督查室要加大对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利的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