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公安、交通、工商、财政、发展和改革、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文化体育、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学年的学校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2年秋季开学学校及周边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2日至7日
二、检查内容
(一)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1、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及隐患。
2、学校周边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的电子游戏室、网吧、小商铺、音像制品店及书刊杂志摊点。
3、学校是否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开展收缴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活动。
(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1、中小学、幼儿园门口周边是否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及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2、校园周边及学生上下学经过路段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3、学校校车管理是否规范,包括校车管理制度建设、学校教师随车监管、校车和驾驶人管理档案、台账建立等的落实情况,以及校车是否按标准和要求喷涂颜色和标识。
(三)校园安全保卫
1、是否配备保安人员及保安器械。
2、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是否到位。
3、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完善,是否有防震、防火等方面的应急演练计划。
4、门卫管理、安全保卫、领导值班和巡查、课间时间教学楼楼道和楼梯处教师疏导监管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课间时间校园安全监管划片承包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学校安全联系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开学初是否开展或已安排了防踩踏、防倒塌、防火灾、防疫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救逃生能力。
(四)校园技防物防设施建设
1、学校是否安装并使用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有监控值班记录。
2、教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围墙、实验室、体育设施、幼儿园的游乐设施、走道栏杆、楼梯、锅炉房、水电气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排查。
3、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教室、图书阅览室、宿舍、实验室等是否安装应急照明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4、学校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5、学校及周边建筑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有无非法使用童工情况。
(五)学校卫生管理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统一着装,个人卫生是否达到要求,台账登记制度是否落实。
2、学校食堂内外环境、食品加工间是否达标,餐具是否清洁消毒,食品采购是否实行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食品加工过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配餐企业配送食品是否过期,备菜时间是否超过规定时限,是否建立了每天的食品留样及时间、保存记录制度。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硬件条件和食品安全管理是否达标和规范。
4、学校、幼儿园是否强化生活饮用水、校内食品商店的管理。
5、校园周边小卖部是否存在出售"三无食品",以及是否存在无证饮食摊点、食杂店、流动摊点。
(六)学校收费
1、各学校校内收费公示栏、公示墙是否更新,注明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与公告相符。
2、各学校是否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违反规定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
3、各学校是否违反规定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借读费、转学费;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违反国家规定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补助、学龄前儿童扶困资助金、高中困难学生助学金、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金、蛋奶工程补助金、职校生"雨露计划"补助金等教育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资金情况。
三、检查方式
县委政法委、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局、工商局、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文化体育局、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及各乡镇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及校园周边按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与相关单位领导交换意见,提出整改时限要求。
四、督导检查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检查工作,成立督导检查组,由马财副县长任组长,下设三个督导检查小组。
第一组:
组长:张文豪
组员:所检查乡镇主管乡镇长,其他工作人员从政法委、公安局、科技文化体育局、工商局、教育局、交通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各抽调1人。
检查地区:上五庄、拦隆口、李家山、海子沟、多巴
第二组:
组长:杨廷福
组员:所检查乡镇主管乡镇长,其他工作人员从政法委、公安局、科技文化体育局、工商局、教育局、交通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各抽调1人。
检查地区:鲁沙尔、土门关、田家寨、上新庄、群加
第三组:
组长:宋生中
组员:所检查乡镇主管乡镇长,其他工作人员从政法委、公安局、科技文化体育局、工商局、教育局、交通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各抽调1人。
检查地区:西堡、甘河滩、汉东、共和、大才
检查安排:1、各检查组组长负责于9月1日前做好各项具体衔接工作,并要亲自带队检查;2、各单位将本单位抽调人员名单于8月31日下午17∶00前报各检查组组长及其所在单位办公室;3、每个乡镇抽查3至4所学校,职校、完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中心小学、幼儿园必须检查;4、在检查组检查各乡镇学校安全工作时,各乡镇必须安排主管乡镇长陪同检查;5、车辆由公安局、教育局每天各派2辆,科技文化体育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工商局每天各派1辆;6、各小组必须深入学校认真检查,客观反映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建议;7、参加检查工作的人员必须于每天8∶20准时在县政府大院集合点名,根据组长安排参加检查组工作;8、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9、教育局制定详细的检查量化表并发放给各检查组,统一检查标准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强化整改,确保广大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的和谐稳定。
二要强化协作,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互通信息,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学校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督查后存在的问题要限期进行跟踪督查,直到问题解决,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全县学校安全稳定。
四要强化督导,追究责任。县政府办公室和监察局在9月中旬组成督查组对学校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跟踪督促落实。对措施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管理不善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检查结束后,请各检查组组长负责将检查情况书面材料报教育局,由教育局汇总并形成报告,于9月10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212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