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西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节能办发〔2012〕3号)精神,决定6月中旬在全县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
二、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1日至17日。
三、活动形式
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板报、横幅、展板、宣传资料、制作专题网页、公益广告等进行宣传。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日活动。6月11日为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日。各乡镇、各单位通过组织开展节水形势报告会、节约用水大家行、节水新技术和新产品推介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开展水资源国情教育,普及节水知识、节水技术,大力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2日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各单位通过停开公共区域照明、间断性停水等形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6月13日为"绿色出行日",各单位职工要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作表率。
(三)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科技文化体育、经济和商务、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采取再生产品展览、以旧(废)换新、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再生资源知识宣讲等形式,积极宣传"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
(四)制作印发节能宣传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设计制作了节能宣传画,请各单位登录国家公共机构节能网下载印发,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节能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今年节能宣传周的活动主题,周密部署,加强协调,统筹安排好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节能常识和节能技术,反映节能工作成效,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深入开展。
(二)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于6月11日在县文化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至少要制作1块节水知识展板和1条以上节水宣传标语条幅;各乡镇在乡镇所在地组织所属单位通过悬挂节能宣传横幅、张贴节能标语、制作节能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依法节能的宣传教育,增强节约能源资源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请县教育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所属学校、医院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宣传活动。
(四)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于6月19日前将书面总结暨图片资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2230439 邮箱:@139.com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