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浏览:126 时间:2012-10-12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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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wj/2012-8241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10-12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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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沙尔镇人民政府,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

现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9月29日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县城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镇容镇貌管理,进一步提升县城形象,优化人居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县城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堵"问题,规范城市管理,达到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目的。

二、整治时间

2012年9月30日--10月7日

三、整治任务

(一)整治县城主要街道环境卫生,加大清扫、清运、保洁力度,确保镇区道路、河槽、建筑物、公共设施干净、整洁、卫生;

(二)清理占道堆放、占道经营、倚门经营,规范临街店铺经营行为;

(三)清理破旧、残缺户外广告、横幅及大街小巷"牛皮癣";

(四)落实临街单位、门店、铺面、餐馆门前"三包"责任制;

(五)整顿沿街乱停乱放车辆,查处非法运营"黑车"和超载超限车辆进入镇区;

(六)加强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严查破坏绿化、损毁花木和损坏公共设施行为。

四、责任分工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办法。各部门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紧密配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整体提高。

(一)环境卫生整治:组织环卫工人对县城主要街道及绿化带坚持定时清扫、保洁,坚持垃圾日产日清;对环卫设施进行定时清洗,保持镇区环卫设施整洁完好。

责任单位:鲁沙尔镇政府

责任人:康贵庭

责任范围:县城主要街道及绿化带

(二)镇容镇貌整治:彻底取缔"牛皮癣"小广告和乱写乱画等,确保街道面貌美化;彻底取缔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倚门经营,游商小贩、流动摊点一律入市经营;查处各种机动车辆乱行、乱停、乱放、占压人行道、重载车辆城区通行、碾压县城道路,客运市场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城区道路畅通,交通有序;查处临街建筑施工单位、门店、商铺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占道施工行为。

责任单位:鲁沙尔镇政府,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交通局、工商局、公安局

责任人:各部门主要领导

责任范围:见附表

五、人员抽调

为保证"两节"期间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顺利完成各项整治工作,决定从鲁沙尔镇和相关部门抽调54名工作人员专项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具体抽调名额为:鲁沙尔镇20名、县城管局8名、公安局(交警队)10名、交通局8名、工商局8名。鲁沙尔镇派出所保证每天有4-5名民警值守。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县广播电视局要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对镇区居民不文明行为和环境脏、乱、差问题要进行大胆曝光;对整治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门店和个人要进行及时宣传,树立典型。

(二)严肃纪律。参与这次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部门和抽调的工作人员要顾全大局,不讲条件,不计得失,每天早上由一名领导带队于8:30到鲁沙尔镇政府报到,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整治工作,晚19:00下班;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出现脱岗、顶岗、漏岗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由部门主要领导向县政府进行书面说明。鲁沙尔派出所值班民警在接到整治组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要及时出警。

(三)强化督查。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带队,鲁沙尔镇政府、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主要领导和县"创卫办"主任组成县城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每天对整治活动的进度、质量进行跟踪督查,每天一督查、每天一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各督查工作组于每天晚20:00前将整治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