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经济和商务局、广播电视局、工商局、林业局、旅游局、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今年全县鼠疫防控工作延长到10月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鼠疫防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鼠防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鼠疫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首要工作,以力争不发生人间鼠疫为目标,对鼠疫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一把手亲自抓,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及时了解辖区内防控工作,加强管理和协调,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完成乡镇、村社鼠疫工作目标。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域间、部门间的鼠疫联防协作,整合社会资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形成协同作战、整体预防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防控措施。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认真规范做好鼠疫疫情监测,严密监控动物间疫情,科学研判疫情动态,开展预测、预警、预报,及时准确发现疫情。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禁止猎捕贩运销售旱獭活动的通告》,加强对以施工建设人员、务工返乡人员和旅游人员为主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旱獭禁猎各项措施,从源头上做好防范。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鼠疫交通检疫,对来自疫源地的各类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物资全部实施严格的交通卫生检疫,不能放过任何可疑病人。如发现急死病人的尸体及有发热、咳嗽、咳血痰、淋巴结肿大等症状的病人一律就地隔离、留验,发现活、死旱獭、病羊及狗、猫、狐狸、獾等染疫动物新鲜皮张、肉、油、尾、爪等,一律就地焚毁深埋,携带者全部隔离、留验,严防鼠疫通过交通工具快速远距离传播。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应急处置决策与指挥系统,加大鼠疫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开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青海省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及时救治病人,就地控制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卫生部门要督促县、乡(镇)、村医疗机构认真落实鼠疫病人首诊医生负责制,规范医院内鼠疫病人及密切接触者报告、隔离分诊路径,加强医务人员鼠疫诊疗技能培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误诊误治,降低鼠疫病死率。同时要教育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防自身感染造成鼠疫扩散蔓延。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鼠防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重点地区务工人员返乡后的卫生管理和医学观察,如发现疑似病人或染疫物品应采取果断措施进行严格处理,严防鼠疫传播到人口密集地区。同时强化旱獭皮张贩销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獭皮交易活动。
五、严格防控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疫情报告和值班制度,做好疫情零报、日报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准确报告信息,确保疫情信息传递迅速通畅,为及时控制疫情争取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各乡镇、各部门将下一阶段疫情值班安排及负责人联系电话于10月22日下午6点前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971-2233710;县疾控中心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971-2230676。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