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浏览:172 时间:2013-01-24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索引号
zfwj/2013-8246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1-24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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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为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有关要事宜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2012年,全县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入冬以来城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急剧增多,各类火灾隐患增加,一旦管控不当,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提出针对性措施,层层分解落实防火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联动联防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对不认真履行冬防工作职责、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引发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

各乡镇和康川街道办事处要扎实推进乡镇、村社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街道、居委会、村委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落实居民楼院、村庄火灾防范措施,确保冬防工作期间社区、村庄"网格化"建设全部达标。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要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防火管理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保持整治隐患高压态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各乡镇、康川街道办事处和县公安、安监、建设、工商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回头看活动,对整治不到位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确保彻底整改;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和"三合一"等场所为重点,严格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或外墙保温材料裸露、户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疏散、彩钢板建筑耐火等级底、违章使用液化气和天然气等问题,将各类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春节和"两会"期间,要组织开展防火检查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全县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各乡镇、康川街道办事处和县公安、文化、广电等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开设专栏专版,播放消防公益广告等方式,重点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自救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广播电视部门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住房保障和建设、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学校、社区、农村等场所从业人员、学生和居民集中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救能力。

五、加强执勤备战工作,充分做好冬季灭火应急救援准备

县消防部门要强化与医疗、供水、供电、气象等部门的联动配合,要从人员、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实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并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反应处置机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冬季练兵活动,提高应急扑救能力。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