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777 时间:2013-11-29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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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wj/2013-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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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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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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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湟中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1月25日

 

 

湟中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巩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效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青海省消防条例》,以全国和省市"两会"以及2014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最大限度地增强全县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冬明春消防火灾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决定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新中国成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宋生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任亮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张万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海标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樊明德 县教育局局长

李联殷 县民政局局长

李全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丁启贵 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局长

罗永丰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常建青 县交通局局长

王生福 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郭玉海 县水务局局长

李添森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罗少华 县工商局局长

张礼 县林业局局长

张万江 县旅游局局长

杨永德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顾云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建松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孔生奎 县司法局局长

杨得启 县总工会副主席

汪银绣 县监察局副局长

范增凯 县财政局副局长

贺万明 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组织、推进和各项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部署

根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治理重点,从即日起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3年12月15日)。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回头看"的基础上,重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单位以及"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着力督改重大火灾隐患,力争所有政府挂牌督办单位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摘牌销案;完善多户联防制度,成立义务消防队,配置简易灭火器材,以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为主力,大力推进各类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

第二阶段(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1月10日)。针对"平安夜、圣诞、元旦"期间人流物流相对集中的特点,重点对寺院、餐厅酒店、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消防安全"网络化、户籍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户籍化"管理。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作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进农村、进厂区、进家庭"活动,制定防火公约,建立多户联防管理;加强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重点寺院建立寺院义务消防组织,完善寺院消防设施配备,强化佛事活动的用火用电管理,夯实寺院抗御火灾的能力。

第三阶段(2014年1月11日至2014年3月30日)。在"除夕、春节、元宵节"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对全县内各类商场市场、公众聚集场所、大型节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四、整治重点

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查。由县公安局和消防大队负责,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医院病房楼、学生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挤占疏散通道,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要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坚决清理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非法店铺。对存在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问题的单位,责令当场改正,拒不改正的,该临时查封的要查封,该责令"三停"的要停产停业,该政府挂牌的要挂牌。

二要加强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由消防队牵头,组织住建、规划、质监、安监等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建筑消防施设运行是否正常,系统定期维护保养是否落实到位,移动式灭火器材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及时督促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保养,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严禁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三要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检查。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交通、卫生、教育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巡逻检查,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违法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作业、动用电气焊;严禁在学生宿舍、医院病房等地使用电炉子、酒精炉、液化气灶具等用火用电设施,督促非营业期间的商店关闭不必要的电源;禁止在草山等易燃地区周边烧荒、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督促各村(居)委会定期对居民家庭的电气线路、生活用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立即纠正。

四要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组织民族宗教局、教育局加大对寺院、学校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督促各类寺院、学校深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规范寺院僧人、学校师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特别是针对塔尔寺及寺院周边区域化分为若干网格,确定网格责任人,建立巡逻巡查机制,督促塔尔寺寺管会与僧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人》,指导寺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除活动,切实提高寺院火灾防控水平。

五要加强节日期间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由公安消防大队和县安监局负责,加大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对购物、休闲娱乐、欢庆场所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夜间营业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脱岗漏班、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要以商场市场、大型活动以及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燃放场所为重点,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步骤,集中开展清查整治。对涉及的重点区域、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实行巡防看守,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要开展"零点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六要加强"两会"期间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要全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彻查隐患,消除盲点。"两会"期间,消防大队要加大对辖区单位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的督查力度,能当场改正的要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前提下限期改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强化火灾防控工作。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急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冬防工作责任网络,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层层发动,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督导,确保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治理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分阶段、分区域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行业和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重处罚;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消防机关要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部门切实查清隐患、找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组织督查组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冬防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针对今冬明春火灾防范特点,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今冬明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提高全社会消防意识;要结合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