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浏览:302 时间:2014-09-24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索引号
zfwj/2014-8258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9-24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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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校车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由县综治办,县公安(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队)、交通、教育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各乡镇、街道、派出所积极配合,对县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学校常规安全管理、学校消防安全、学校防汛、学校周边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治。 一、检查时间: 5月12日至16日 二、各部门主要职责及任务 综治部门:了解掌握社会闲散人员在学校周边游荡、聚集,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治。整顿校园周边地区非法、违规经营场所。 教育部门:准确掌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数量、分布、规模、法人、周边环境以及学生、幼儿上下学出行方式等情况。面向学生、幼儿及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坐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求学生家长加强监督,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示的"黑车"等违法营运行为及时向当地教育部门反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查看逐层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查看门卫、值班、巡逻、安全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查看校园是否实现封闭式管理;查看校舍倒塌、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查看校园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运转和记录情况;查看校园设施设备排查整改情况;查看保卫人员是否配备基本的防护装备。查看校园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救治培训等情况;查看交通安全、日常生活安全、活动安全、消防安全、自然灾害中自我保护、意外事故处理等方面教育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排查校园周边经营性车辆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整治和交通营运秩序管理工作。协同教育部门依法及时查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中的非法营运行为,坚决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了解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拼车接送学生、幼儿情况,掌握社会车辆违法营运接送学生、幼儿信息,坚决杜绝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再次进行梳理、检查,检查驾驶人员安全行车责任书、随车管理人员责任书、校车维护保养责任书以及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等校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 交警部门:严格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调查学校和幼儿园校车及租用车辆情况,详细掌握学生、幼儿接送车的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非专用校车的车辆技术性能和驾驶员资格进行集中检查,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台账档案。排查校车档案的建立和构成情况,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严格审核校车驾驶员驾驶资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治安部门:排查化解影响学校安全及教学秩序的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及隐患情况;检查学校周边电子游戏室、网吧、小商铺、音像制品店及书刊杂志摊点,清理违禁物品;检查各乡镇派出所和学校查禁、打击携带管制刀具等违法行为的开展情况;检查各乡镇派出所每月到校工作次数及派驻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的落实情况; 消防部门:查看消防验收或者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查看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查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情况;查看电器线路、燃气管路定期维护、保养情况;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查看防火措施、消防演练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检查与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按检查内容实地检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查阅相关制度文件,走访中小学、幼儿园及师生、家长,听取学校、幼儿园、派出所汇报,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四、检查组别 第一组:组 长:宋生忠 副组 长:王彦忠 成 员:县综治办,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队、交通局、教育局各抽调1名干部,所检查乡镇分管领导。 检查地区:上五庄镇、拦隆口镇、李家山镇、多巴镇、西堡镇、甘河滩镇、康川街道办事处、汉东乡、海子沟乡。 第二组:组 长:张文义 副 组 长:杨永久 成 员:县综治办,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队、交通局、教育局各抽调1名干部,所检查乡镇分管领导。 检查地区:共和镇、鲁沙尔镇、田家寨镇、上新庄镇、土门关乡、大才乡、群加乡。 乘车安排:车辆由县公安局、教育局负责每天各派1辆面包车,检查组成员每天8:20准时在县政府大院集合,统一乘车出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小组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检查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联合检查作为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力举措,加强部门联动,抓好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检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迅速部署。各小组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校园安全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工作安排和部署,务必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派出所,落实到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派出所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三)全面检查。各小组要对照检查内容,全面检查县直属学校和有校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幼儿园,督促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特别要检查校车运行管理、门卫管理、技防设施运行、安全台账、消防安全防范、防汛工作安排、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等方面内容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务必迅速整改。 (四)认真总结。各小组要对本次校园安全检查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提炼校园安全工作亮点及先进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5月20日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