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浏览:186 时间:2014-11-14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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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wj/2014-8269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11-14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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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湟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1月7日

湟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 为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度,确保县政府决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合法性,规范政策决策程序,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研究落实市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事关全县性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决定提请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制定或修改政府规章和重要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分析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形势,根据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制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五)讨论决定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等请示县政府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决定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七)研究确定以县政府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方案; (八)研究提出对重大事件的处理意见; (九)讨论研究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十)讨论决定对县政府系统单位、行政领导的奖励事项; (十一)其他需要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等。 二、会议组织形式 (一)参会人员:县政府常务会组成人员、议题涉及的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各主任;会议邀请县人大、政协一名领导列席。常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 (二)召开形式: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由县长或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若有重要议题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三)会议流程:

①相关单位研究确定需要县政府研究解决的议题,向县政府上报请示。

②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开专题会议对所请示的议题进行研究讨论,对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问题,要做好衔接协调,形成成熟统一意见。

③由县政府办公室对分管副县长研究成熟的议题进行梳理,形成县政府常务会议议程,提交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查。

④对讨论议题中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交县政府法制办提出审查意见。

⑤经政府办公室主任(法制办)审查后的议题,提交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核,对各项议题可否上会提出意见。

⑥经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核后的议题,最后提交县政府县长审定。

⑦对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签发。
三、相关说明 (一)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二)本规则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