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冬季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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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1-15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zfwj/2015-8275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5-01-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名 称
-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冬季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it();?>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冬季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月13日 冬季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汲取哈尔滨市市场仓库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宁政办〔2015〕1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前全县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迅速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田灵豹 副县长 杨 波 副县长 成 员:张万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生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樊明德 县教育局局长 杨永德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丁启贵 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局长 罗少华 县工商局局长 常建青 县交通局局长 陈建松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杨占秀 县民政局局长 张巍峰 县科技文化体育局局长 顾 云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顾非凡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张万江 县旅游局局长 宋积龙 江源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车克楠 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车克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季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的组织、推进和各项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检查重点 联合检查的总体目标是坚决实现"两个确立",即确保冬季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确保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 (一)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 建设部门:组织开展在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抓好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其做好室内外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并做好防火巡查工作; 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开展医院、疗养院等医疗卫生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文广部门:组织开展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工商部门:组织开展商场、超市、市场和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商场仓库、地下仓库、物流仓库等仓储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质监部门:组织开展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取缔和吊销违法生产、经营资格; 安监、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城管部门:依法处理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 江源给排水公司:做好室外消防栓年度普查工作,加强维护保养力度,确保冬季室外消防栓系统完整好用; 公安消防部门: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指导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拉网式"排查,并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二)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1、建设部门牵头,联合安监、公安、文广、旅游等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以及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阻塞、安全出口锁闭;违章搭建违法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等问题。 2、工商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民政、卫计、文广等部门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在"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对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开展专项检查, 全面排查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商场仓库、物流仓库、集贸市场仓库和地下仓库,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到位,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阻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仓库照明灯、电器开关是否采取防爆措施,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等火灾隐患。 3、公安部门牵头,联合安监、工商、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两会"和节庆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排查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涉会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反规定进行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到位,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在做好消防安全本职工作的同时,强化协调配合,联合开展好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做好数据汇总、报送工作,每月15日前将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履责不力、工作敷衍,迟报、漏报的要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李文珍 梁意汉;联系电话:223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