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湟中支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通知
浏览:491 时间:2015-12-09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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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wj/2015-8302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12-09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湟中支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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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三农""发展政策,全面

推进西宁市支农惠农强农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

用,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解决"三农"和中小微企业担保难、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青海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成立湟中支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一、融资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湟中支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 址:湟中县鲁沙尔镇庄和路县政府院旁

机构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

二、经营业务范围及原则

经营范围:信用担保、贷款担保、信息咨询服务等。

依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符合担保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信用担保。公司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流动性为基础准则,以扶持优势中小企业,坚持市场化运作、资本保值增值运营、政府主导、金融支撑、风险补偿、产业推动、惠及民生为原则。

三、组织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章程,形成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评审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为主,相互配合,有效制衡的组织机构。

1、股东为湟中县财政局。

2、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2名。

由县财政局局长胡生玉任董事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白海标、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张晓锋任董事。

3、监事会:设监事3名,行使监事会权利,对股东会负责。

由县审计局局长田吉春担任监事会主席,县监察局局长颜成升和县财政副局长范增凯任监事。

4、评审委员会:由赵冬县长担任评审委员会组长,祁洪寿副县长担任评审委员会副组长,县财政局局长胡生玉、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白海标、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局长宋邦发、湟中县农行行长靳春树和相关专家为组员。

5、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湟中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张晓锋担任。

6、部门设置:设置担保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财务部、三

个部门,各部门从业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备调整。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