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10·16”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浏览:817 时间:2016-11-07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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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wj/2016-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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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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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7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10·16”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湟政〔2016〕226号

 

湟中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10·16"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局:

2016年10月16日,甘河工业园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员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不慎从扶梯1米左右高度处坠落,造成重伤,并立即送往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救治。于2016年10月24日凌晨3点左右救治无效死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成立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10·16"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此次事故的调查协调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晓红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周有德 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韩锦川 甘河工业园区工会副主任

马 文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登彦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妍 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肖子文 甘河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副局长

安 全 甘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光辉 甘河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马登庭 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队员

 

 

 

2016年11月4日

抄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抄送: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办、纪委办,县检察院、总工会,

王晓红副县长,周有德副主任。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