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湟中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林业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水务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2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湟中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赵 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沈有珊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张万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 强 县水务局党委书记
胡生玉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范增凯 县财政局局长
白民杰 县水务局局长
宋邦发 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局长
罗少华 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青 林 县民政局局长
杨勇山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水务局党委书记何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017年5月9日
抄送:赵冬县长、沈有珊副县长。 | |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年5月9日印发 |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