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湟中县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422 时间:2017-10-19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索引号
zfwj/2017-8366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10-19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湟中县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34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湟中县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 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荣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张万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生玉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康贵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范增凯 县财政局局长

蒲晶岩 县气象局局长

张永山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虎 军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宋邦发 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局长

李玉寿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钟 毅 县林业局局长

白民杰 县水务局局长

常建青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占有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青 林 县民政局局长

张生辉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樊明德 县教育局局长

侯武邦 县扶贫办主任

杨勇山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湟中县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督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胡生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相关决策决议,遇到重大事项时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保证湟中县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顺利推进。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