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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寻找 “最美家庭”活动的方案
浏览:948次 时间:2014-04-1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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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妇联,各机关单位妇委会、妇女小组,各企业妇联组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提升广大家庭成员的文明素养,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根据西宁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方案》宁妇字〔2014〕19号文件精神,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妇联组织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一、活动主题

最美家庭弘扬美德构建和谐

二、活动目的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广泛开展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最美家庭"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符合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以实际行动培育和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活动时间

2014年2月-5月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县妇联设立湟中县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永秀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副组长:黄红玉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成 员:李芙蓉 马进萍

五、推荐范围及条件

我县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六、活动步骤

(一)活动启动。今年的5月15日是第20个国际家庭日,届时,第九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表彰和第一届"最美家庭"表彰将同时进行。全国妇联于24日正式启动首届"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活动将形成常态化,与五好文明家庭评选交替举行,二者均隔年举行一次。2月24日,全国妇联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工作会议,根据省市妇联安排,我县各妇联组织负责人及家庭代表参加了湟中分会场会议。我县"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拉开了帷幕。

(二)推荐方式。各妇联组织要广泛开设宣传平台,利用公开栏、"妇女之家"、"职工之家",组织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入户宣传等方式方法,以举办"现代女性大讲堂"、家庭道德文明故事会、文明家风交流会、家训家规评议会、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号召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到寻找评选活动中,吸引群众踊跃参与,通过群众自荐、互推、互评等方式,择优选出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最美家庭"。同时要特别重视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中涌现出的"最美家庭"。评选出的"最美家庭"经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逐级审核推荐上报。

(三)事迹展播。入选家庭将在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新华网、西宁电视台、西宁晚报、湟中电视台及《新湟中》杂志进行事迹展播,晒家庭幸福生活、展和谐风貌、评家训家规、讲家庭和谐故事、秀家庭未来梦想。同时,通过《夏都女性 健康与生活》自办杂志,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发动广大家庭参与到活动中,努力使寻找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要结合各自实际,按时间要求,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妇女之家"宣传发动要实现全覆盖。在"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社会组织等女性相对集中的单位部门、活动场所广泛开设活动宣传平台,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要借助新闻媒体,集中时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展播最美家庭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活动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及时将推荐过程中展示的"最美家庭"家训、故事、先进事迹、照片、视频、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发动场次、群众知晓率、参与率等)、群众自荐情况(数量、参与方式等)、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等报送县妇联。

 

 

 

 

湟中县妇女联合会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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