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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浏览:489次 时间:2014-04-15 来源:本站

各乡镇妇联,各机关单位妇委会、妇女小组,各企业妇联组织:

按照全国妇联《关于继续扎实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批示精神,使我县寻找活动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好,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寻找活动中来,推选出更多群众普通认可、事迹真实可信的"最美家庭",真正让"最美家庭"遍布大美青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是妇联组织引导妇女和家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有力抓手。各妇联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为在妇女和家庭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创新实践,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有触动、有感悟、受教育。各妇联干部都要当好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宣传员,宣传群众积极参与的真实场景,宣传寻找过程的潜在教育, 宣传各类"最美家庭" 的生动故事、诵家风家训,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 使家庭美德传遍大街小巷。省妇联将适时举办骨干宣传员培训班。

二、加强媒体宣传

各妇联组织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使活动家喻户晓,使家庭美德传遍大街小巷。要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及新媒体作用, 坚持边宣传、边寻找、边推优。积极联系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开设专栏,播放寻找活动宣传片,编辑最美家庭短片等内容进行集中宣传。张贴寻找活动宣传画、横幅(征集到的最美家训)等。争取协调当地媒体记者走基层,对城乡社区" 妇女之家"开展活动进行报道,对寻找出的"最美家庭"进行广泛宣传,要贯之全年、持续不断地向社会传播各类"最美家庭"典型,充分挖掘"最美家庭"所蕴含的家庭美德元素,充分激发和展示家庭美德正能量。各妇联组织开展的活动情况,请每月报一次至县妇联办公室。

三、具体要求

1、每个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妇联要推荐一户最美家庭。要在前期宣传、推荐的基础上,对事迹进行深度挖掘,推选出真正经得住群众评议的家庭。材料不要面面俱到,围绕某一方面的独特性,写出每个家庭的亮点、闪光点。文字材料须为doc文件,文字内容包括标题(标题须概括人物及其家庭主要事迹)、人物身份简介及主要事迹,字数在2000字以内(请勿在文档中添加图片)。已经上报过的单位可不必再报。

2、每个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妇联要上报10条最美家训。要真正是老百姓自己的语言,由家庭自己总结,请勿抄袭网上现有的或对其做修改。

3、每个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妇联要推选上报10张最美家庭照片。反映的是家庭内成员的互动,画面要有故事,能感动人。图片材料须为jpg格式,像素要求300dpi,请勿PS 制作,且每张图片需配一段2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内容包括人物、地点以及事件),以附件格式发电子邮件。

4、请将上述三类材料打包并按地区和家庭名称命名压缩包或文件夹(例如:鲁沙尔-张三家庭)于4月17日前报县妇联。

5、每个"妇女之家"必须开展寻找活动,张贴统一印制的"最美家庭"宣传画和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推出的"最美家庭"照片,至少一张。宣传画由县妇联提供,已经领到宣传画的妇联负责人,注意活动的宣传,尤其是在"妇女之家"的宣传;还未来领取画报的妇联组织,15号前到县妇联办公室领取。

请各妇联组织及时统计相关工作数据,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相关情况统计表》务于4月17日前报县妇联。以后每月报一次。

各妇联组织注意仔细查看"最美家庭"有关的各通知以及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联 系 人:马进萍

联系电话:0971-2232383

电子邮箱:hzxfnlhh#163.com(#替换为@)

 

附件: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相关情况统计表

 

 

 

 

湟中县妇女联合会

2014年4月 11日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相关情况统计

 

填报单位:

 

 

类 别

统 计 指 标

数 量

(或其他)

1

"妇女之家"开展活动情况

"妇女之家"总数

 

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妇女之家"数

 

在"妇女之家"晒出的家庭照片幅数

 

在"妇女之家"举办家风家训评议会次数

 

在"妇女之家"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次数

 

2

本地活动官网开通使用情况

开通活动官网数

 

网民留言、互动人次(加总)

 

3

官微开通使用情况

开通活动官微数

 

活动官微粉丝数(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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