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寻找湟中县“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浏览:391次 时间:2014-04-15 来源:本站

各乡镇妇联,各机关单位妇委会、妇女小组,各企业妇联组织:

为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大力倡导和弘扬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自立自强、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尚,根据西宁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寻找西宁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宁妇字〔2014〕18号文件精神,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起止时间为2014年2月下旬-5月中旬。

二、活动方式

1、要在"职工之家",村(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展示平台,举办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开设"现代女性大讲堂"专题课程,以生动活泼的方式组织群众交流文明家风、晒家庭幸福生活、展示和谐风貌、评议家训家规、讲家庭和谐故事、秀家庭未来梦想。

2、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集中时段宣传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积极为新闻媒体提供线索,协助记者深入村镇户,挖掘、采访、报道"最美家庭"。只要在弘扬家庭美德、体现文明风尚、诠释幸福内涵的某一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的家庭都要大力宣传。

3、要通过层层择优评选推荐,多方式多渠道晒出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最美家庭"故事,"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照片,"最美家庭"视频等,确保评选推荐出最优秀的家庭。

三、活动要求

1、全面广泛发动。各妇联组织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发动群众评议。在 "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相对集中的单位、部门、活动场所、女性社会组织中广泛开设活动宣传平台,通过办板报、张贴和播出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自我教育、提升素质。

2、精心组织实施。请各妇联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每月汇总报送一次活动开展情况。

3、弘扬家庭美德。各妇联组织要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和谐文明家庭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4、各乡镇(街道)妇联推荐1户。各机关单位妇委会、妇女小组,各企业妇联组织按评选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县妇联评选推荐5户报市妇联审核。

5、各妇联组织将以下材料(含电子版),于3月24日前报县妇联。

(1)推荐表1式4份;

(2)撰写生动感人、具有故事性的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1式4份;

(3)家庭生活照5-6张。(照片为JPG格式,以附件形式上报,标注单位及姓名)

联系人:马进萍

联系电话:2232383

电子邮箱:hzxfnlhh#163.com(#替换为@)

 

附件:西宁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湟中县妇女联合会

2014年3月20日

附件1

湟中县"最美家庭"推荐表

 

户主名称

 

民族

 

家庭人口

 

推荐单位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本人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

社区或

村委会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区级妇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妇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妇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打开手机扫一扫,分享到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