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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署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浏览:884次 时间:2017-09-23 来源:本站

关于审计署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现将审计署对我县2016年度扶贫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关于金额计量类问题

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湟中县2016年2名高中教师领取危旧房改造资金5.5万元。审计发现此问题后,2名高中教师已将危旧房改造资金5.5万元退回湟中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整改情况:已责令田家寨镇追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节能补助资金共计2.75万元,于2017年3月10日上交湟中县住建局财务处。已责令土门关乡政府追回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节能补助资金共计2.75万元,于2017年3月13日上交湟中县住建局财务处。

审计发现的问题二:截至2016年底,湟中县2个以工代赈项目逾期一年未完工,以工代赈资金745.54万元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湟中县土门关乡林马村东山绿化灌溉工程已于4月1日复工,现已按批复建设内容全面完工,完成以工代赈资金45万元,发挥了工程效益。湟中县胜利水库引水渠维修改造项目,于2017年5月5日复工,截至目前,已完成5.7千米球墨铸铁管埋设等工程,完成以工代赈资金506.10万元。项目正在抓紧饮水口的建设。我县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二、关于非金额计量类问题

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湟中县建档立卡数据与青海省税务、社保等数据不衔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80人识别不精准。

整改情况:结合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准工作,对审计署反馈的"在2015年或2016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收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超过3.6万元,按年收入和家庭人口计算后,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了我省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的80人"进行了再次核实,于2017年6月在国家扶贫信息系统库中对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16户52人予清退、对存在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但生活仍然困难的2户10人予以保留;对已脱贫的5户20人做了脱贫标注。

审计发现的问题二:湟中县2016年以工代赈项目未优先安排贫困人员参与,以工代赈项目未起到扶贫带动作用。

整改情况:出台了《湟中县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在实施项目建设中,中标施工单位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工程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及参与比例。县水务局在国际农发青海六盘山扶贫项目湟中云谷川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已安排2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项目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县水务局将继续优先安排贫困户参与。

审计发现的问题三:湟中县未及时发放健康保险服务卡,使患病贫困人口享受"健康保"理赔权益不及时。

整改情况:各乡镇已于2017年3月25日前将"健康保险服务卡"100%发放至参保人员手中。中国人寿湟中分公司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时效,涉及审计发现628人未及时赔付的,通过集中赔付,已100%获赔。中国人寿湟中分公司已对15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进行培训宣导,并通过95519短信平台和移动公司短信平台,对涉及"健康保"业务的相关人员及参保人员群发短信进行"健康保"业务的再普及。

审计发现的问题四:截至2016年底,湟中县政府未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75553.43万元财政涉农资金分散在各乡镇和预算单位,未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利于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

整改情况:"2016年度财政涉农75553.43万元未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问题:我县实行部门报账,财政资金拨付到各项目主管单位,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报账;"2016年底结存在有关部门和乡镇的涉农资金为75553.43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完成支出46675.77万元,上缴结存资金4795.24万元(其中:2013年及以前年度乡镇结存资金200.4万元、2014年乡镇形成结存155.61万元、2015年度乡镇形成的结存1370.09万元、部门结存资金3069.14万元),尚有结存资金24082.42万元。我县实行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就结存资金加大管理使用督查力度,加快支出进度;2017年4月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预算单位下发《关于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湟财字〔2017〕90号),就审计署提出的结存数量大,长期闲置等问题,要求加快支出进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每月召开例会通报上月支出情况,安排下一步支出工作,目前资金正在有序支出。

审计发现的问题五:湟中县水务局云谷川水库管理所占用5.35万元扶贫物资,作为其办公用品使用。

整改情况:湟中县政府已责令云谷川水管所于2017年2月26日封存擅自使用的办公设备,待村级用水者协会办公地点建成后移交。

审计发现问题六:2016年,湟中县田家寨镇毛一村未退村容政治项目和资金情况进行公示,涉及资金14万元。

整改情况:田家寨镇已对毛一村党支部书记李成寿、村主任魏廷义、会计魏廷宝做出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的决定;组织专人对镇、村两级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村级"三级"管理工作和财务公开,完善了财务规章制度;县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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