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和《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湟中区探明储量矿产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的要求,自2024年7月2日起,湟中区自然资源局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湟中区探明储量矿产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本次登记以现有储量登记库导出的矿产范围,储量评审备案文件确定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以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清理结果认定的矿产地范围在空间上套合确定共预划分登记单元18个。本次开展探明储量矿产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工作时间为2024年7月2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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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湟中区探明储量矿产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