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2月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视。4月1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省委第二巡视组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意识形态、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组织建设等8个方面向我区反馈了30个问题。湟中区委认为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是对湟中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思想把脉、工作会诊,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直指要害,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和关键,反馈的意见站位高、指向明、要求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湟中区委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紧抓实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巡视反馈的30个具体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26个;制定的11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09条。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常规巡视整改落地落实
- 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还有差距方面。
问题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作出的维护国家安全战略要地的重要指示不深不细。整改情况: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作出的维护国家安全战略要地的重要指示和省市委关于维护国家安全有关会议精神纳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召开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2次,区委保密委员会会议1次,制定《2024年度深化平安湟中建设“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场所活动,累计入寺宣讲160余次,宣讲比赛1次,悬挂横幅130余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持续推进全区宗教教职人员五年培训规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轮训等系列活动,选派宗教界代表人士100余人次参加省市区级组织的各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和省市级佛教论坛等宣讲活动。今年,全区五大宗教81处宗教活动场所国庆节当天同步举行升国旗仪式,进一步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爱国情感。
问题2.班子学习带头作用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在强化班子学习引领上,区委常委会深入研究,精心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区委班子带头认真落实《湟中县关于<中国共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制定《湟中区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严格时序进度组织开展班子理论学习,进行专题交流研讨,提高学习质效,并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和执行常态化。截至目前,开展班子理论学习27次,专题交流研讨6次。二是班子成员积极行动,深入全区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讲授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并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地措施,统筹区、乡、村三级宣讲力量开展合众化、对象化、互动化宣讲,全区累计开展宣讲5000余场次,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三是以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西宁评议”为抓手,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结合分管行业领域,班子成员就基层治理、民生改善、区域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督导,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有力举措。
2.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方面。
问题3.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想出来的点子、举措、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的重要要求用心用力不足。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发挥区委统领作用,认真做好全区110个重点项目规划论证、专家评审、多方征询意见等工作,并以“链长制”的方式全流程监督指导项目招商、落地、建设和投产,使谋划项目、推进工作与实际情况融洽融合,避免谋划与落地脱节。二是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包保联点重点项目制度,有效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全面落实既定项目倒排工期制度,谋划储备项目6项,已全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期,将采取建设项目周督查、月调度、季通报机制,力争项目早日开工、早日建成、早日投产。三是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湟中目标,2020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提前谋划,牢牢把握政策窗口期,对上积极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已争取项目138项,完成投资86.43亿元。四是重点推进鲁沙尔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其中,投资8.8亿元的鲁沙尔镇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目前24栋主体结构已封顶,1栋商业楼已进入施工阶段,计划于2025年6月前交付使用;鸽子麻巷已完成征迁拆除120户、拆除率91%;庄隆路已完成路面铺设、人行道火烧板铺设、非机动车道彩色沥青铺设、及附属设施(路灯、中央护栏、公交站牌)的安装,剩余下穿通道电梯已进入验收环节。目前,鲁沙尔城市更新谋划的48个项目中已实施10个项目,其他38个项目将逐年通过争取专项资金、开展招商引资等方式组织实施。五是紧盯城市排水防涝、市政基础设施、城乡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已争取鲁沙尔镇团结路排水防涝工程、多巴主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项目3个,投资6032.44万元。项目的建设将推动全区城镇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真正实现以区委、区政府的公信力满足群众的现实期待。
问题4.推动规划实施有短板。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评估分析影响达标因素,按程序合理调整指标系数,切实发挥好“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调控功能。目前,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方面,2021年至202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5.9%,与省市同步,保持在经济运行合理区间。2024年前三季度,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3.7亿元,同比增长3.3%。全员劳动生产率方面,“十四五”期间,全员劳动生产率由2020年的7.56万元/人提高至2022年的10.08万元/人,人均提高2.52万元。2023年以来,湟中区通过加快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发展、马铃薯精深加工建设、蔬菜包装加工产业建设、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等多元产业措施,在保障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十四五”规划预期目标的基础上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非公经济比重方面,近年来,湟中区持续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全力落实国家、省市级纾困惠企政策,常态化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着力提升全区就业率。目前,城镇登记失业率1.31%,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82.04%。同时,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围绕城市更新、光伏制造、清洁能源等领域引进江苏曦源能源(集团)、东莞佳优米光电科技2家优势企业入驻我区,进一步提高非公经济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占比。二是作为承担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投资促进、对外宣传、交流合作、企业发展等工作职责的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已委托第三方机构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分片区启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设置园区产业和基础设施功能布局,为产业园后期开发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持。目前,已编制完成《上新庄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稿),功能定位以轻工、新型建材、新能源材料制造为主导的工业园区,涉及各类中小型企业62家。审议通过《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国际全域旅游文化城概念规划方案》,为鲁沙尔城市更新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承载鲁沙尔城市更新建设的中电建(西宁)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和城投曙光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已完善运营机制并制定《中电建(西宁)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城投曙光文旅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国际全域旅游文化城总体规划方案(初稿)》,全面保障公司运营后收益明显、城镇面貌改善、满足群众现实期待。由于中恒集团资金不到位、主体不适格、履约失信等问题,已终止同该集团合作并就解除《河湟文化(国家)旅游度假区联合投资经营协议书》达成共识。
问题5.作为农业大区对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要求的贯彻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及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行业部门分线推进、各乡镇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修订完善《2024年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突出产业发展重点,优化项目库储备,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精准实施产业到户项目。二是制定《湟中区2024年和美乡村及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湟中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完善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为乡村振兴提供工作保证。三是加大各类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年内培育龙头企业家4家、市级示范社7家、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6家,真正发挥好“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目前,1家县级和2家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完成认定,1家省级重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正在复审中。四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项目投资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精深加工水平,计划投资2400万元完成湟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露地蔬菜包装加工基地建设项目、设施蔬菜分拣包装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同时,整合全区各类资金,投资4774.16万元,加快推进湟中区油菜优势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拦隆口镇蔬菜包装加工产业产业发展、田家寨镇坪台村蔬菜加工及保鲜基地建设、上五庄镇一村一蔬菜加工包装项目、土门关乡奶牛产业强镇建设等7个项目建设运营。项目的建设将持续增强农产品加工能力,逐步提高农产品加工与农业产值比值,到2025年达到1.4:1。五是2019年至2023年全区206个村实施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21个,总投资14413.3万元,发展实体经济121个,涉及集贸市场、农家乐、乡村旅游、火锅食材等产业,产生收益487.25万元。2021年-2023年实施乡村振兴产业类项目39项,总投资38146.59万元。目前,完成资产确权158个行政村,380个行政村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六是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中心为载体,对志愿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提前进行公示,并适时组织志愿者将理论知识、健康义诊、文体活动、法律服务等送到各乡镇辖区和农村群众家中,年内开展理论宣讲、健康义诊、关爱帮扶等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120余场,群众对文明实践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900余场次,年内依托区融媒体宣传矩阵发布动态信息及公益宣传50余篇,在精神文明报、新华网、中新网等媒体刊发典型报道30篇。开展道德模范和“西宁好人”等身边典型的关爱慰问活动,慰问身边典型9人。目前,挖掘群众身边典型10名,推荐上榜“青海好人”1人、“新时代青海好少年”1人。完成两轮问题厕所整改工作,拆除修建在巷道内破旧厕所2107座,张贴无害化卫生厕所管护宣传彩图2.8万张,重建双坑交替式厕所259座,安装安全扶手5826只。根据群众需求和实际情况,2024年在多巴镇王家庄村和丰胜村修建水冲式厕所440座。七是已完成72个行政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依据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文件要求,按照“有条件、有需求”原则,结合各地实际和乡风民俗,采取多村合并、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联合编制、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等方式,争取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问题6.聚焦产业“四地”建设缺乏深入系统研究思考和务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按照《湟中区贯彻落实西宁建设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心城市三年行动的工作方案(2023-2025)》,4月26日召开中心城市推进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快推进《湟中区贯彻落实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方案》实施,2023-2024年争取到省级文化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1300余万元,依托塔尔寺5A景区,融合地方优势,大力发展新华联、乡趣卡阳、千紫缘、“云上群加”、盘道花田、印象云谷川等旅游景区,引导游客在游览完塔尔寺后前往乡村旅游景区游玩,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带动全区经济发展。2024年1-11月,全区共接待游客548.57万余人次,同比增长30.94%,旅游总收入达到16.41亿元,同比增长29.73%。同时,积极挖掘申报湟中非遗资源,目前拥有国家级和省市区级非遗项目139项,项目数量成为全市各区(县)之首。三是对标对表省市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任务,成立湟中区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湟中区打造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中心城市2024年度工作方案》,强化耕地保护,实施种业振兴,年内完成耕地“非粮化”整治8860.15亩,复耕复种2740.95亩,建立各类作物繁殖基地2.2万亩。依托《湟中区国家现代产业园创建方案》,着力推进土门关乡奶牛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二期)、油菜籽精深加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油菜产业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及产品品牌宣传建设项目等7个建设项目,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弱项。全面实施“河湟田源+”品牌提升行动,新增认证农业“三品一标”绿色产品7个。同时,依托区域优势和资源禀赋,我区因地制宜,积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青海大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湟中弘大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西堡生态奶牛养殖基地、群加梅花鹿养殖基地、李家山食用菌种植基地、拦隆口马铃薯精深加工基地等一批集生产、加工、冷链、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有效推动我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切实把粮畜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四是科学编制《湟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计划三年内实施项目43个。其中,云谷川特色种植(马铃薯)省级产业园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并投产运行;多巴镇奔巴口村马铃薯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已完成闲置资产的整改工作,于6月26日开始投入生产;小南川健康养殖产业园建设项目中购置的培训设备及电脑监控等已完成货物采购验收,并完成相关设备、平台安装建设工作,已投入使用。
问题7.创建民族团结进步针对性举措不够。整改情况: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列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目前,通过“湟中区村级后备人才专题培训示范班”,开设民族工作专题课程,培训全区优秀村级后备人才380人次;在全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学校、行政机关单位等场所悬挂国旗、国徽等国家标识;以街道两旁的灯箱、灯柱为宣传载体,悬挂中国结、灯笼等具有中华传统文化符号元素的标志物约100余处;结合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在全区78所学校、81处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升国旗仪式;打造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及中华文化精髓的全媒体传播阵地及实体化的教育场馆10余处、主题灯箱约100个;积极参与东南大学中华民族视觉研究基地对湟中区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树立和突出中华文化符号的建设实践专题调研;依托微湟中、湟中融媒等平台,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刊发宣传信息40余期;以民族团结进步“十进”活动为重要抓手,组织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湟中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文艺演出、主题文艺宣讲、主题演讲比赛等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40余场次。通过工作开展,不断引导全区各族群众切实增强“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和“五个认同”思想意识。二是全面加强对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在组织建设、科学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文化交融、宣传教育、政策保障等方面的谋划指导,紧扣《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十进”测评指标》,深入挖掘创建“十进领域”特色亮点,推荐共和镇人民政府、拦隆口镇泥麻隆村等5家单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湟中区税务局等6家单位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湟中区博物馆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慕容古寨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24年,完成湟中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复检复验暨互观互检工作。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各项创建任务成立督导组,对村、社区、学校、医院、市场、银行、企业、景点景区、各类教育基地等场馆(所)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内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2次,示范点打造指导检查2次,共排查整改陈旧、过时宣传标语5条,打造实体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阵地、场馆3处,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有力开展。四是坚持“富脑袋+富口袋”并重原则,以“五个强化”为重要手段,在拦隆口镇泥麻隆村主干道、康养中心等显著位置制作包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的展板标语10处、路灯20余幅,并依托农家书屋、邻里牵手群及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40余场次。同时,借助高原灵芝产业优势,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在该村形成“游美丽乡村、住康养胜地、品农家药膳”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并一体推动金仓岭剿匪指挥部-石金阁红色文化陈列民俗博物馆—孙家民俗博物馆和河湟文化博物馆—寇从善故居—千紫缘农业科技博览园2条红色旅游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路线,真正使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增收致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发挥了乡村产业、旅游业发展在富脑袋、聚人心方面的积极力量。
3.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举措不够实方面。
问题8.农村改革推动用力不够。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压实部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宅基地“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区乡村三级审查审核、审批面积、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司法、法院土地纠纷案件交流协调解决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目前,深入基层巡回审判21次,乡村普法宣传17场次,受理各类涉土地纠纷案件66件,审结52件,各类涉及土地纠纷案件量得到进一步降低。二是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常态化开展宅基地审批,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备案工作,确保土地流转服务到位,流转顺畅。目前,已审批宅基地109处,土地流转备案合同1223份,上传流转土地信息2241条,流转面积23.07万亩,涉及金额8576万元。
问题9.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够有力。整改情况:一是5月份完成工改系统上线运行模式,18项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已全部完成审批工作,并优化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流程,突出“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功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时间、简易注销公告、登记财产时间、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时限分别压缩至90个、0.5个、20个、3个、22个、10个、8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将应急管理、财政、民族宗教事务等15项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全覆盖,同步设立残疾人、老年人绿色通道,开通授权代理、预约办理、帮办代办、延时办理等服务内容。
问题10.园区改革建设中涉及的教育规划方案落实不深不细。整改情况:一是经现场调查及套核国土“三调”数据库,鲁沙尔镇徐家寨学校使用林地为其他林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之规定,该项目无需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已出具《关于鲁沙尔镇徐家寨学校使用林地的情况说明》。二是该项目用地总面积21.03亩,其中,0.14亩位于城镇建设开发边界外,农村宅基地0.218亩,湟中县2012年第二十四批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18.527亩,0.939亩其他林地无需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批,1.206亩水浇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目前,勘测定界已验收完成,已与南川工业园区衔接进入项目竣工验收环节。
4.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不够方面。
问题11.化解社会矛盾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四个抓落实”要求,坚持“四下基层”工作法,按照《西宁市湟中区各级领导干部接待下访和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形成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县级领导包案、各乡镇各部门协同解决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年内听取汇报5次。二是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9次,专题会14次,县级领导接访46批次175人次,下发《提醒函》《提示函》《督办通知》78份。今年以来,信访事项受理率、办结率达100%,满意率为76%。三是聚焦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涉众类经济犯罪等民生案件,我区细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思路,拨打预警劝阻电话1365条,上门见面预警劝阻成功247人次,挽损、破盗抢案返还群众、企业资金120余万元,8月份跨省专案挽回被骗资金70余万元,有力地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问题12.层层压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制定《湟中区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系统作用,依托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人防”+“技防”工作机制,累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4954处次。依托全区290处1893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及时对258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发出的2824条预警信息进行了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处置。全覆盖完成辖区内6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强化应急处突演练26次,提升全区应急处突能力。二是按照“宜搬则搬、宜治则治”的原则,今年以来争取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200万元和2023年增发国债第三批项目资金9333万元,实施上五庄镇华科村滑坡防治工程(一期)、鲁沙尔镇团结南路100号家属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6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争取省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820万元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结余指标交易资金3497万元,实施2个乡镇5个村205户718人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避险搬迁,其中海子沟乡杨库托村、景家庄村120户407人已领取多巴新城“燕沙印象·水岸星光”小区避险搬迁安置房钥匙。三是全面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以“两单四表”为抓手,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目前,全区累计成立督导检查组3566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565家次,排查各类问题隐患1774项、已整改1723项,其余51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率97.1%;排查重大事故隐患3项,已整改完成2项,剩余1项责令限期整改,受理举报70起、开展约谈7家次、责令停产停工12家,立案处罚59家、罚款107.06万元。健全和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30人、监测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247人,签订地质灾害隐患点居住群众“两卡一表”各2295份,对贵强物流园成立检查安全事故风险隐患专班,进一步加大消除安全隐患力度,全面保障园区生产安全。
问题13.政府债务管理有漏洞。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专项组等五个专项组,健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化解按年度还款计划和还款预算正常完成。截至2024年11月30日化解政府债务本息合计21735.96万元。二是健全完善地方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常态长效机制和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财务监督,严防举债拆迁建设,严控隐性债务。
问题14.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及省市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年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以会带训的形式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凝聚力引领力。制定《湟中区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文件亲自批示、重大风险亲自过问。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议题6次10项,专题审议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报,对全区各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有效指导各级党组织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二是探索实行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提醒等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中共西宁市湟中区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两个清单”和八项制度》,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下发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提醒函6份。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4次,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政治巡察范围,对全区6家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10个行政村开展提级巡察。三是严格执行《中共西宁市湟中区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两个清单”及八项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领导责任和班子其它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报告。修订完善《湟中区意识形态工作应急处置制度》,建立关键节点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提醒预警机制,探索运用工作提示、风险提示等方式,努力构建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形成意识形态领域共同管理防范的工作格局。四是组织全区粉丝量较高的“网络红人大V”开展座谈会,传达学习《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并签署《文明直播承诺书》,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5.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扎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
问题15.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性不强。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包保乡镇(街道)的通知》,围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基层党建等中心重点工作,从15个方面对县级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各县级领导不定期深入包保乡镇和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工作指导,协调解决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区委常委和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制度,制定《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反馈湟中区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整改方案》,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安排6家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在区纪委全会上开展“双述双评”,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报告和剖析,力求摆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亮出整改底气,切实推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建立区纪委监委廉情抄告回告制度,明确11项具体抄告情形,完善抄告信息收集、识别、程序、回告等机制,持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政治监督跟踪督办工作机制的有效落实,确保廉情抄告工作有序、严谨、科学进行。
问题16.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制定《湟中区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采取“五盯五看”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廉情抄告提醒、工作提醒提示等措施,持续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工作。目前,已向县级领导抄送工作提醒函26份、廉情抄告17份,提醒各县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督促分管领域职能单位和包保乡镇严格落实责任。二是制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区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工作职责,深化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湟中区优化派驻机构职能设置的实施方案》,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被综合监督单位的班子成员。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清单》,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与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以“一月一监督”方式,加强对纪律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对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廉洁履职、依法用权。目前,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40人次,对14件纪律监察建议书开展跟踪回访监督。三是定期向区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线索处置、重要案件查办等工作情况,区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6次。协助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以“月初下单、月底收单、季度通报”机制为依托,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交流共建”活动,推动监督效能充分释放。目前,月初下单收单7次。四是在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以闭环式驻点监督等为抓手,用好“共性清单+个性清单”监督模式,通过谈话交流、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下沉基层站所以下看上等方式,深入19家派驻单位强化监督检查,共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119条,正在整改4条。强化系统观念,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党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重点项目监督等各项工作中,注重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协同配合、同向发力,积极探索派驻工作“协同式”监督格局,通过借势借力、同题共答,推动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了1+1>2工作合力,有效破解了派驻监督工作力量薄弱、单打独斗的难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做到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年内,派驻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5条,立案6件,了结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4人,有力形成了震慑作用。
问题17.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扛的不牢。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央、省市巡视巡察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纳入区委常委会议第一议题并传达学习3次,精准聚焦政治巡察定位,紧盯关键少数,从严从实开展全区第六轮巡察工作,制定《二届区委2024年度巡察工作计划》。二是对区委前三轮巡察发现问题以及省市委各类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健全完善问题台账,开展工作汇报1次。三是制定完善《湟中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湟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等各类巡察工作制度11项,废除4项,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通过设立举报二维码、巡察公告进群、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册,提高群众参与度,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1条,立行立改17条,推动追回村集体经济分红收益15.19万元。四是根据省市巡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要求,对全区36家已巡单位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将评估成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和“巡察”回头看的重要依据,并对第六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抄送至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和县级分管领导,做到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融合贯通、同向发力,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五是选优配齐3名巡察组专职副组长参与全区巡察工作,围绕基层党建、意识形态、财务管理等方面开展巡察干部专题培训,建立完善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巡察智库,收集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规范性文件,形成政策清单,着力解决巡察队伍专业单一、政策把握不精准问题。
6.推动作风建设抓常抓长不够有力方面。
问题1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湟中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若干措施》,持续抓好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化运用违规吃喝快查快办十项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管理,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治干部作风问题,抓常抓长作风建设。目前,下发严明纪律通知5期,开展节前、节中、节后督查15轮次,配合开展酒驾夜查5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2件,处分3人。二是从落实财务人员管理责任、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加强财会工作检查督导、深入开展财会工作宣传等四个方面全面压实单位管理职责,年内组织开展全区一二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财会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培训财务人员200余名。三是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原则,对我区拦隆口市场监督管理所私设“小金库”问题,由区纪委监委对当事人时任所长张生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全部退还市场主体。对上新庄村私设“小金库”问题,由镇党委给予原村党支部书记赵玉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原村委会主任李玉常和村委会会计汪生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村妇联主席牛兰警告处分,追回1.5万元资金存入村集体账户。对区教育局陈某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收受礼金问题,区教育局召开全区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陈生平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全区教职员工,53.2万元违规资金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问题19.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扎实。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全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成立全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组、问题线索处置组、整改整治组、监督检查组4个工作专班,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清风护农”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从7个方面明确16条专项监督任务,采取乡镇片区协作、室组乡联动、部门联合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9条,已督促整改34条,长期坚持5条。二是采取“一竿子插到底”方式推动监督工作关口前移。目前,开展监督检查8轮次,发现问题线索21件,立案18件,成案率85.7%。确定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旅游市场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等3个重点作为整治内容,督促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构建整治“闭环链”。集中整治以来,受理处置问题线索117件,立案50件,留置1人,已办结91件,办结率77.7%,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组织处理3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通过查办案件追缴违纪资金106.15万元,返还群众资金99.8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35.28万元。三是针对区民政局干部任职期间挤占挪用救助对象特困供养金及高龄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处理,并责令该单位规范福利机构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占用的特困供养金,已从2022年下达的福利机构运营经费中补齐违规支出资金,各福利机构已于2023年成立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财政预算一体化监管系统进行资金支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针对高龄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制定《湟中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补贴发放审核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并对高龄补贴工作实施定期检查,监督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工作责任,准确掌握辖区内高龄老人死亡、变更、迁户等情况,确保不漏发、不重发、不误发,加大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确保资金按时、准确发放。四是深入李家山镇下西河村、多巴镇双寨村、群加乡土康村等5个行政村和区林业和草原局上五庄国营林场、区水利局大南川水管所、李家山镇云谷川水管所3个基层站所开展闭环式驻点监督工作,发现问题49条,移交问题线索5条。围绕工程项目建设、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村级“三资”管理、廉政教育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等方面,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梳理归纳相关职能部门问题3条,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类问题3条,发出工作建议书1份,工作提醒函1份。五是全区各机关单位和各乡镇将持续推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报机制,通过清单式推进、项目化管理,运用三重点一闭环监督模式,做到一个专班专抓推进、一个派驻组跟进监督。自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形成办实事阶段性成果22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9个,清退学生教材辅导费、退还业主停车费、挽回电信诈骗资金共计2050万元。
7.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方面。
问题20.区委抓廉政教育不够有力,违规违纪复发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开展好党纪学习作为今年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市委工作专班“3+4”工作机制,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全覆盖抓好《条例》学习,全链条开展警示教育,全矩阵落实宣传解读,全方位推动成果转化。同时,对党纪学习教育全面总结复盘、系统提炼,强化建章立制和常态化推进,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目前,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推进会开展集中辅导3次,全区各级党组织集中学习14次以上,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000余次。二是严格按照《西宁市湟中区2024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紧抓廉洁文化宣传月有利时机,通过中心辐射带动、四片区协作联动、各单位各层级各领域一体融合理论教育、文化浸润、警示震慑、家风教养、阵地建设、共建共享、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七廉”共建,推动形成清廉湟中全域共“廉”良好局面。三是围绕“学纪明纪守纪·警德警廉警行”主题,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目前,全区各级党组织累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00余场次,受警示人数达3800余人次。四是责令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信访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等9部法律法规和林草相关业务知识。目前,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交流发言、集中学习20次,在2021-2023年在省审计厅专项审计中已累计处理党员干部142人,追缴资金59.94万元。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岗位职责表,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分工,完善重点岗位、领域廉政风险表现22条,制定防控措施28条,并不定期对重点岗位、领域开展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手续,制定林草系统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印章使用登记制度,认真落实区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今年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议1次,局党组会议17次对区林业和草原局重点项目进行审议,全力确保项目建设全流程合法合规,真正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杜绝林草系统“靠林吃林”违规违纪行为再次发生。
问题21.落实严肃财经纪律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湟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财会人员管理的若干措施》,组织开展全区财务人员财会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200余名,重点突出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内容。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汉东乡财务管理问题,已建立针对9个问题的整改台账,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将全面加强全区146家预算单位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等6个关键指标环节和流程管理,通过完善内控体系,着力提升全区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制定《西宁市湟中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16个乡镇(街道)的40名“三资”监管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工作安排推进会,抽取5个村开展驻点检查。同时,深入各乡镇督导检查2023年清产核资完成情况、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新财务系统建账情况、2023年财务档案装订情况,及时完善修订“三资”管理制度,并要求各乡镇“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财务公开制度。三是修订完善《湟中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湟中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下发《关于收回列入国有企业公益性国有资产的通知》,将涉及的2.88亿资产按原渠道收回至原单位,通过资产收回,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四是严格执行《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湟中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方案,完成全区146家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评价,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涉农资金等方面专项监督检查。五是反映“130个村82项扶贫项目资产未办理产权证”的问题,目前52个村购置的30间商铺已办理产权证,78个村51间商铺正在办理中。六是2023年将湟中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由湟中区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新转移至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前,湟中区公共租赁住房属于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七是督促西堡镇人民政府、西堡镇农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贷款或借款的方式自主筹措资金,对已用于内控服务费、企业内控咨询费等非项目支出资金进行置换,并将置换后的东西部协作资金用于建设项目支出,已完成问题整改。八是对土体统征储备中心将国道109线昆仑西路改线工程湟中段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55.12万元挪用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则同意支付给南山路互通立交下线口项目条子沟村土地征收资金255.12万元,已按要求原渠道返还。后期将继续紧盯该问题,加强与相关负责人沟通,督促尽快还款。
问题22.项目工程领域监管薄弱。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西宁市湟中区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投资3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全区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投资3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经政府专题会、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全力确保项目建设全流程合法合规。目前,对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进入建设程序项目中未及时开展招标、开工的项目通报9次,累计通报项目数54项。二是认真落实招投标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严格贯彻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按照省、市要求全面落实电子招投标,提高招投标透明性和公正性。三是加大省委巡视反馈违规招投标问题的处置力度,对“2019至2021年林业保护及修复资金项目中69家企业设计招投标围标、串标”的问题,区林草局已立案调查69家,罚款25.6万元,涉事企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给予一年内禁止参加湟中区林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对“多巴清源学校建设项目49万元监理项目虚假招标”的问题,区教育局党组对分管项目和财务的副局长、科室负责人和副科长进行约谈,区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诫勉谈话2人,警告处分1人。对“三、四期施工项目7家企业涉嫌串通投标”的问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海省宏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青海翔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进行约谈。下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部署和要求,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严格招投标程序,突出招投标工作全流程监督和管理,增强招投标主体法纪意识,坚决杜绝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8.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
问题23.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整改情况:依托“一核三点”教育管理平台,先后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开办“全面从严治党”“全国两会精神解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干部心理健康与调节”等7个专题网班,持续提升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紧扣事业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强化干部队伍常态化教育管理监督,结合“走在前作表率”干部调研,定期分析全区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科学调整科级领导干部279名,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调整岗位匹配度。
问题24.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协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中共西宁市湟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区政协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界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的程序和具体内容,规范区委区政府议事决策程序,重大事项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切实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二是区委巡察办对2021年以来3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将各单位建立健全和执行议事决策制度情况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目前,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区水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已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三是省委巡视反馈拦隆口镇党委大额资金支出未提交党委会研究问题,实际为记录人员由于业务不熟练误将党委会议记成领导班子会议,其他支付事项严谨、合规。目前,已对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党委各委员在党委会上专题学习区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指导,并健全完善镇党委会、镇政府会议制度,确保各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严格、到位、高效,真正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四是督促指导全区各党组(党委)进一步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议事规则,明确事项范围、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确保决策质量和执行效果。
问题2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度计划》,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六个一”工作要求,强化年度基层党建述职点评问题整改,结合基层党建“揭榜挂帅”工作,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领题挂帅,全面完成鲁沙尔镇8个老旧“三无”楼院治理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年初相约话党建、年中观摩看党建交流活动,组织31名党委(党组)书记分组交流研讨基层党建难点痛点问题,厘清工作思路,强化互促互进,推动党建工作整体提升。成立党建督查专班,紧紧围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违纪违规发展党员“回头看”、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排查等重点工作督查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全区各领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在6月29日召开的区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未参加2022年度本单位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在会上作出检视,进一步规范县处级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四是牢固树立“抓书记、书记抓”的工作导向,研究制定《湟中区“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党建工作走在前列”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层层签订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通过量化考核目标的方式,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全面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同时,稳步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档案整理工作,高标准配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室,组建4个专项督导攻坚小组,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党员档案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归档整理。五是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结合排查确定的13个软弱涣散村和18个重点防控村问题症结,严格落实“四个一”整顿机制,研究制定《湟中区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方案》,压实包保县级领导、乡镇党委、结对单位责任。目前,联点县级领导、第一书记和结对单位累计帮扶69次,解决存在问题57个,31个软弱涣散村和重点防控村全部进入退出环节。六是认真开展“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党员进党校”轮训工程,通过“线上+线下”“讲授+研讨”等方式,组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党务干部等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今后,我区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发展党员“一谈一报一审一定”政治审查机制,确保全区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严肃、规范。
问题26.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三审二核二报”工作实施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工作暂行办法》等政策要求,严格把握干部提任和交流规定,规范考察工作程序,持续提升干部考察工作质量水平。同时,对我区“进一步使用”情形视作“平级交流”人员工作情况已进行深入了解,已形成现实表现材料并归档。今后,我区对进入和提升党内职务干部的“进一步使用”情形将全面加强考察了解、规范任前公示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组织、人社、编制、纪检等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2名“超职数配备”、3名“混编混岗”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及时对科级领导空缺岗位进行动态调整,持续优化科技干部队伍结构。目前,已对卫生健康局、李家山、上新庄等5家单位科级领导班子长期空缺的岗位重新进行了配备。三是按照岗位设置、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2024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270名教师、7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完成招聘程序并上岗。同时,招录公务员79名、选调生31名,县区外转任31名。目前,全区岗位空编率降低至8.8%。四是根据《湟中区清理和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核查区教育系统编外人员聘用情况,对不符合方案要求的人员予以规范、清理。截止2024年2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共有编外聘用人员3258人,已清理323人。
(二)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还有差距方面。
问题27.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悟不够深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区域内生态环境问题频发,与西宁南部生态屏障建设定位差距较远。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系统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破坏耕地山地、非法采砂、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中央第五督察组反馈实际涉及我区32批110件信访举报,已办结销号109件,办结率为99.1%。同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6.3%,辖区地表水总体状况稳中向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达到Ш类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保持稳定。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生态修复项目谋划及各类专项资金争取工作。年内投入2.55亿元集中实施多巴镇丰胜村王家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盘道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拦隆口镇甘河滩镇等乡镇五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湟中区和平路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2023年鲁沙尔美丽城镇(庄隆路片区)建设项目、湟中区教场河(大磨石沟村至中沟村)生态治理工程、湟中区群加河(土康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多巴主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极大提升全区河道治理和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目前,已完成河道治理20.97公里。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区河道治理率将达到18.95%,全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至14个乡镇109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28.68%。三是全面压实三级河湖长职责,加强湟水河多巴段环保问题整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责任分工方案,实行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制度,通过下发巡河通报、督办、交办等措施,倒逼河湖长积极履职巡河尽责。各乡镇成立河道保洁队伍,结合周五“创卫日”等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河湖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形成生态环境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四是省委巡视组反馈“12座小水电清理整改进程缓慢,1座水电站仍未退出”的问题,由于电站业主申请退出转型等原因调整为9座整改类电站和4座退出类电站,已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已完成清理整改和平台销号工作。对田家寨2个矿山仍未治理的问题,目前已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完成《田家寨镇石沟峡历史遗留采石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通过青海省矿产开发学会审查,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投资135.1147万元,实施危岩清理、坡面修整、灌草播种等生态修复系统。目前已完成竞争性磋商,今年11月完成治理工作。
问题28.对耕地保护“国之大者”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对表耕地保护“国之大者”的重要论述,区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耕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并在6月29日召开的省委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成思想共识,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二是2020至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发现违法占地问题362个已整改完成197个,涉及面积1203亩。下一步,我区将通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措施,持续推动剩余反馈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三是2021至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75个已整改完成157个,涉及面积3048亩。下一步,按照《全省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整改进度实行周报、月清制度,持续推动剩余反馈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四是严格落实“田长制”管理办法,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严肃查处擅自占用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精准实施拦隆口村等10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确保耕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2.推动作风建设抓常抓长不够有力方面。
问题29.持之以恒抓作风的韧劲不足,“四风”纠治不彻底,作风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反馈上新庄镇下峡门村弃土问题整改方案》,科学合理划分土地平整等5个工程,督促涉事责任人按照标高和《土地复垦方案》全面完成7台梯田修建及平整工作。4月23日,对上新庄镇下峡门村马玉才取土场已完成区级验收并通过。二是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巡查的深刻内涵和总体要求,认真支持和配合市委第六作风巡查组工作,结合全市作风巡查和“十佳”“十差”单位评议结果,及时下发工作通报,针对数据录入不及时、工作重视不到位、张挂摆置故意隐藏等问题,组织12家重点窗口单位召开“十差”单位整改工作提醒会,严明工作纪律、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整改责任。目前,下发通报1期,组织处理20人。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基层调研检查实行报备管理的通知》《报备登记表》,不断完善精文减会动态监测机制,将基层减负工作常态化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月重点”、两办督查和纪委日常监督内容,下发基层减负工作建议3期,开展督导检查38次,核查相关问题10件,给予组织处理2人。严控会议活动和公文信息审批程序,与2023年同期相比,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发文数量减少18.6%,会议数量减少21.3%。四是统筹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力量,围绕评议对象、数据录入、扫码操作、二维码摆放、后台管理等业务知识,对全区44家“西宁评议”参评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及管理员进行了上门教育培训,全力推动做好“西宁评议”、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目前,已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发现并督促立行立改问题5个。
问题30.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度计划》《湟中区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湟中区纪委监委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不留空白、见到实效。目前,区委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汇报1次,审议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9项,书记议事专题会听取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次,对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等5家单位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建立健全政治生态研判机制。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监督执纪方式转变,推动“纪在法前”要求具体化,围绕“四种形态”,突出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切实提高监督执纪工作实效。目前,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213人次。三是强化“属地党委书记领办、纪委领导班子包案、室组乡联动办案”工作机制,通过下发督办、组织召开重点难点线索分析汇报会等方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严查快结案件。同时,对案件及时组织召开线索了结会议,进行集体审核把关,确保基层办案质量。截至目前,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方面,区委书记领办1件,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15件,乡镇党委书记包案5件。四是关于“2020年以来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18个,其中仍有9个问题正在整改”的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7项,剩余2项问题正在整改。其中:田家寨镇石沟峡4家采石场停产后未恢复治理问题,已于2024年8月6日申报并取得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代码,已进入恢复治理阶段;西堡镇佐署村污水处理站处理不达标、运维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已完成可研编制,已进入整改阶段。
- 持续巩固提升,确保巡视整改取得长足成效
下一步,区委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区委主体责任、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各区级领导“一岗双责”责任,监督执纪问责贯穿至整改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整改方案,确保整改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发挥好区委巡察办、区委办公室、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形成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整改职责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持续强化统筹兼顾,紧盯关键环节、抓住着力重点,全面查摆、不留死角,突出抓好普遍性和苗头性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统筹问题落实和总结提炼,紧盯已经完成初步整改的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拿出管根本、管长远的办法和措施,避免问题反复出现,推动问题整改和治理能力提升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71-2232131;邮政信箱:西宁市湟中区委办公室414室;电子邮箱:hzxwbgs#163.com(#替换为@)。
中共西宁市湟中区委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