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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 建设项目
浏览:98次 时间:2025-04-23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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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

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西宁市湟中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西宁市湟中区农机推广站

项目建设单位: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

  期:2025年3月

 

2025年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1878号)按照湟中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宣传振兴任务)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湟财字2025793)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西宁市湟中区农业农村局        商志刚

(三)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西宁市湟中区农机推广站        高卫虎

)项目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          钟广龙

(五)项目建设地点  

     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东花园村

(六)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3月-2025年11月

  • 项目实施规模及内容

建设设备用房1栋,地下一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设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522平方米。配套生产车间、研发中心等设施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设施等。

项目投资预算及筹措

1.项目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 88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 575.85万元,设备购置费 172.00万元,其它费用65.06万元,预备费 69.09万元。

2.资金筹措。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 560 万元,区级配套28万元,企业自筹 294 万元。

(九)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运营后,确保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研发中心正常运转增加就业岗位,带动周边群众务工,提升区域经济一期建设的青海高海拔无人机(器)研发中心和无人机(器)生产工厂,率先打造高原重载无人机(器)品牌,填补青海省在航天航空器科技创新领域的空白,无人机(器)将广泛应用于高海拔地区林业、草原、农业农村、应急、公安、消防、交通、水利、土地监测、电力等行业,有面积大、效率高、劳动强度低、安全高效而且成本低等优点。

二、项目实施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西宁市湟中区农机推广属全额事业单位,现有职工28人,其中农机专业技术人员24、管理人员4人主要承担承全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推广应用、近年来,承担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9月1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现已投入资金达5000 余万元,是一家集高海拔重载无人机、无人车、消防弹研发生产、草原生态治理及恢复、高寒饲草作物种子的科研开发、良种繁育、储藏、检测、 销售和售后服务、林草智慧监测、林草科技教育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专业化公司。目前致力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国内科研单位和院校在高海拔重载无人机(器)、高寒饲草作物研究与推广方面进行深度合作,进行科研创新。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规模

   建设设备用房一栋,为项目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和研发中心提供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设施供给保障。设备用房为地下一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设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 522 平方米。

  • 建设内容

1.建设设备用房设设备用房一栋,为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 522 平方米,层高 4.6 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2.室外工程。建设室外给水DN100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260米、DN100钢管60米、10KV供电线路200米、钢筋混凝土管沟(B*H=1200*1000)11米。

3.设备用房设备购置购置设备用房锅炉、电器等设备。

、资金筹措及投资预算

(一)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882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 560 万元,主要用于一类建设费用;区级配套28万元,用于部分二类其它费用;企业自筹 294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室外10KV供电线路建设、部分二类其它费用和预备费。

(二)投资预算

总投资 88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 575.85万元,设备购置费 172.00万元,其它费用134.15万元。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560万元。建设设备用总建筑面积 522 平方米,层高 4.6 米,造价512万元,建设室外给水DN100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260米,DN100钢管60米,钢筋混凝土管沟(B*H=1200*1000)110米,造价48万元,合计560万元。

2.区级配套资金28万元。工程监理、地质勘察费、招标服务费、竣工决算审查费及专项审计的二类部分费用。

3.建设单位自筹294万元。设备用房设备购置费172万元,室外10KV供电线路200米15.85万元,项目前期费用、工程设计等二类部分其它费用37.06万元,本项目预备费69.09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3月-2025年11月

  • 项目进度

2025 年3-4月,实施方案编制、工程设计、项目审批;

2025 年5月,施工招投标;

2025 年6月-10月,项目工程施工,设备购置;

2025 年11月,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完成运营后,确保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研发中心正常运转可带动当地村民务工就业,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区域经济乃至全区经济。其中固定岗位 7 人,平均月工资4000元以上,灵活就业 20 余人,人均年收入 4万元以上。

社会效益

项目完成后一期建设的青海高海拔无人机(器)研发中心和无人机(器)生产工厂,率先打造高原重载无人机(器)品牌,填补青海省在航天航空器科技创新领域的空白,将广泛应用于高海拔地区林业、草原、农业农村、应急、公安、消防、交通、水利、土地监测、电力等行业,有面积大、效率高、劳动强度低、安全高效而且成本低等优点。

生态效益

项目完成后,企业生产高原重载无人机(器),为农田、森林、草原实现大面积喷洒农药,去除和防治病虫害高效植保作业,相比人工喷洒作业而言,达到用时短、用药量少,喷洒效果好的目的、而且还有助于降低农药对人员的危害,减少环境污染。

七、资产确权及后续管理

(一)资产确权

本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以双方投资百分比确定,本项目总投资为 882 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 560 万元,区级配套28万元,企业自筹 294 万元,财政资金与区级配套占总投资66.7%,企业自筹资金占总投资33.3%,本项目资产权利为西宁市西堡镇东花园、葛一、葛二、东两旗、西两旗、东堡、西花园、羊圈、条子沟、鲍家沟、新平等11村,占66.7%,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占33.3%

  • 后续管理管护

项目建成后由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定期更新、补充签订经营承包协议、合同,定期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村集体(委会)要派专人每季度/半年定期监督、检查项目资产设施、设备状态,保证项目资产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延长使用年限。

  • 保障措施
  • 加强建设管理

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制定详细实施计划,落实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制定验收办法及相应配套措施,使项目有序展开和顺利实施。

1.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本着“责任明确,严格管理 ”的原则签订工程建设的法人合同。

2.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项目建设严格按国家要求实行招投标制,明确投资额度、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工期等。

4.中标施工单位不准私自转包,并应严格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

5.实行工程监理制,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公司或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监理,保证施工质量。

6.对项目建设规划制定、实施及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建立旬报制度,适时组织进行实地抽查抽检。

7.建立健全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及信息报送制度,以增强项目管理的专业性、规范性。

8.项目完工后,由主管单位及时组织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 严格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821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字〔2022428号)使用和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强化预算约束。

1.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规定,不得超范围支出和超标准开支,更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支出严格按制度办事。

3.严格项目资金竣工决算,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和审计。

  附件: 1.项目资金综合概算表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 1.项目资金综合概算表

    

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

概算值(万元)

经济技术指标

     

建筑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工器具费

其它费用

         

单位

  数量

单位造价(元)

一类工程合计

575.85

172.00

 

 

747.85

 

 

 

 

1

设备用房

512.00

172.00

 

 

684.00

522

13109.18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提供,设备购置费由企业自筹。

1.1

设备用房建筑

400.02

 

 

 

400.02

522

7663.22

 

1.2

设备用房给排水

1.20

 

 

 

1.20

522

23.04

 

1.3

设备用房消防设备及工艺管道

29.00

1.00

 

 

30.00

522

579.3

 

1.4

设备用房采暖通风

17.02

4.86

 

 

21.88

522

419.19

 

1.5

设备用房锅炉设备及工艺管道

34.62

110.44

 

 

145.06

522

2778.96

 

1.6

设备用房电气

24.10

55.50

 

 

79.60

522

1526.04

 

1.7

设备用房火灾报警系统

6.04

0.20

 

 

6.23

522

119.43

 

2

室外工程

63.85

 

 

 

63.85

 

 

 

 

2.1

室外给水管道及管沟

48.00

 

 

 

48.00

m

320

1504.01

资金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提供。

2.2

室外10KV供电线路

15.85

 

 

 

15.85

m

200

770.97

费用由企业自筹。

其它费用

 

 

 

65.06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2.35

 

 

 

 

费用由企业自筹。

2

工程监理费

 

 

 

7.72

 

 

 

 

资金由区级配套资金提供。

3

清单及标底编制费

 

 

 

2.24

 

 

 

 

4

工程设计费

 

 

 

18.47

 

 

 

 

费用由企业自筹。

5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费

 

 

 

8.00

 

 

 

 

 

6

地质勘察费

 

 

 

6.00

 

 

 

 

资金由区级配套资金提供。

7

项目前期费(可研编制费)

 

 

 

6.00

 

 

 

 

费用由企业自筹。

8

场地准备费

 

 

 

2.24

 

 

 

 

9

竣工决算审查费

 

 

 

3.80

 

 

 

 

资金由区级配套资金提供。

10

招标服务费

 

 

 

5.60

 

 

 

 

 

11

审计费

 

 

 

2.64

 

 

 

 

 

 

一、二费用合计

 

 

 

 

812.91

 

 

 

 

预备费

 

 

 

69.09

69.09

 

 

 

费用由企业自筹。

    

575.85

172.00

 

134.15

882.00

 

 

 

 

 

 

 

 

 

 

 

 

 

 

 

 

 

2  

项目基本情况表

 

基本情况

备注

项目类别

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

 

项目名称

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及负责人

西宁市湟中区农业农村局     商志刚

 

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西宁市湟中区农机推广站      高卫虎

 

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        钟广龙

 

建设地点

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东花园村

 

建设期限

2025 年 3 月—2025 年 11月

 

投资预算

项目总投资882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 560 万元,主要用于一类建设费用;区级配套28万元,用于部分二类其它费用;企业自筹 294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室外供电线路建设、部分二类其它费用和预备费  

 

 

建设内容

建设设备用房一栋,为项目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和研发中心提供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设施供给保障。设备用房为地下一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设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 522 平方米。

 

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运营后,确保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研发中心正常运转,可以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区域经济。一期建设的青海高海拔无人机(器)研发中心和无人机(器)生产工厂,率先打造高原重载无人机(器)品牌,填补青海省在航天航空器科技创新领域的空白,将广泛应用于高海拔地区林业、草原、农业农村、应急、公安、消防、交通、水利、土地监测、电力等行业,有面积大、效率高、劳动强度低、安全高效而且成本低等优点。

 

 

附件3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青海省农业农村

专项实施期

2025年

市(州)级财政部门

西宁市财政局

市(州)级主管部门

西宁市农业农村局

区级财政部门

西宁市湟中区财政局

区级主管部门

西宁市湟中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

(万元)

项目金额

882

其中:中央补助

560

省级补助

 

地方资金

28

        建设单位自筹

294

年度目标

建设设备用房一栋,为项目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和研发中心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设施提供供给保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设备用面积(㎡)

522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工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

882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村集体经济收入

≥6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投产后提供灵活就业人数

20 

提供稳定岗位

7 

生态效益指标

病虫害高效植保作业用药少

降低环境污染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发挥效益期

≥3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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