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
建设项目
实
施
方
案
项目主管单位:西宁市湟中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西宁市湟中区农机推广站
项目建设单位: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2025年3月
2025年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1878号),按照湟中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宣传振兴任务)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湟财字〔2025〕79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西宁市湟中区农业农村局 商志刚
(三)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西宁市湟中区农机推广站 高卫虎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 钟广龙
(五)项目建设地点
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东花园村
(六)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3月-2025年11月
- 项目实施规模及内容
建设设备用房1栋,地下一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设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522平方米。配套生产车间、研发中心等设施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设施等。
(八)项目投资预算及筹措
1.项目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 88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 575.85万元,设备购置费 172.00万元,其它费用65.06万元,预备费 69.09万元。
2.资金筹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 560 万元,区级配套28万元,企业自筹 294 万元。
(九)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运营后,确保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研发中心正常运转,增加就业岗位,带动周边群众务工,提升区域经济。一期建设的青海高海拔无人机(器)研发中心和无人机(器)生产工厂,率先打造高原重载无人机(器)品牌,填补青海省在航天航空器科技创新领域的空白,无人机(器)将广泛应用于高海拔地区林业、草原、农业农村、应急、公安、消防、交通、水利、土地监测、电力等行业,有面积大、效率高、劳动强度低、安全高效而且成本低等优点。
二、项目实施、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西宁市湟中区农机推广站属全额事业单位,现有职工28人,其中农机专业技术人员24人、管理人员4人。主要承担承全区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推广与应用、近年来,承担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9月1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现已投入资金达5000 余万元,是一家集高海拔重载无人机、无人车、消防弹研发生产、草原生态治理及恢复、高寒饲草作物种子的科研开发、良种繁育、储藏、检测、 销售和售后服务、林草智慧监测、林草科技教育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专业化公司。目前致力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国内科研单位和院校在高海拔重载无人机(器)、高寒饲草作物研究与推广方面进行深度合作,进行科研创新。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规模
建设设备用房一栋,为项目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和研发中心提供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设施供给保障。设备用房为地下一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设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 522 平方米。
- 建设内容
1.建设设备用房。建设设备用房一栋,为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 522 平方米,层高 4.6 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2.室外工程。建设室外给水DN100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260米、DN100钢管60米、10KV供电线路200米、钢筋混凝土管沟(B*H=1200*1000)11米。
3.设备用房设备购置。购置设备用房锅炉、电器等设备。
四、资金筹措及投资预算
(一)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882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 560 万元,主要用于一类建设费用;区级配套28万元,用于部分二类其它费用;企业自筹 294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室外10KV供电线路建设、部分二类其它费用和预备费。
(二)投资预算
总投资 88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 575.85万元,设备购置费 172.00万元,其它费用134.15万元。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560万元。建设设备用总建筑面积 522 平方米,层高 4.6 米,造价512万元,建设室外给水DN100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260米,DN100钢管60米,钢筋混凝土管沟(B*H=1200*1000)110米,造价48万元,合计560万元。
2.区级配套资金28万元。工程监理、地质勘察费、招标服务费、竣工决算审查费及专项审计的二类部分费用。
3.建设单位自筹294万元。设备用房设备购置费172万元,室外10KV供电线路200米15.85万元,项目前期费用、工程设计等二类部分其它费用37.06万元,本项目预备费69.09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3月-2025年11月
- 项目进度
2025 年3-4月,实施方案编制、工程设计、项目审批;
2025 年5月,施工招投标;
2025 年6月-10月,项目工程施工,设备购置;
2025 年11月,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完成运营后,确保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研发中心正常运转,可带动当地村民务工就业,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区域经济乃至全区经济。其中固定岗位 7 人,平均月工资4000元以上,灵活就业 20 余人,人均年收入 4万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
项目完成后一期建设的青海高海拔无人机(器)研发中心和无人机(器)生产工厂,率先打造高原重载无人机(器)品牌,填补青海省在航天航空器科技创新领域的空白,将广泛应用于高海拔地区林业、草原、农业农村、应急、公安、消防、交通、水利、土地监测、电力等行业,有面积大、效率高、劳动强度低、安全高效而且成本低等优点。
(三)生态效益
项目完成后,企业生产高原重载无人机(器),为农田、森林、草原实现大面积喷洒农药,去除和防治病虫害高效植保作业,相比人工喷洒作业而言,达到用时短、用药量少,喷洒效果好的目的、而且还有助于降低农药对人员的危害,减少环境污染。
七、资产确权及后续管理
(一)资产确权
本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以双方投资百分比确定,本项目总投资为 882 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 560 万元,区级配套28万元,企业自筹 294 万元,财政资金与区级配套占总投资66.7%,企业自筹资金占总投资33.3%,本项目资产权利为西宁市西堡镇东花园、葛一、葛二、东两旗、西两旗、东堡、西花园、羊圈、条子沟、鲍家沟、新平等11村,占66.7%,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占33.3%。
- 后续管理管护
项目建成后由“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定期更新、补充签订经营承包协议、合同,定期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村集体(委会)要派专人每季度/半年定期监督、检查项目资产设施、设备状态,保证项目资产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延长使用年限。
- 保障措施
- 加强建设管理
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制定详细实施计划,落实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制定验收办法及相应配套措施,使项目有序展开和顺利实施。
1.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本着“责任明确,严格管理 ”的原则签订工程建设的法人合同。
2.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项目建设严格按国家要求实行招投标制,明确投资额度、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工期等。
4.中标施工单位不准私自转包,并应严格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
5.实行工程监理制,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公司或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监理,保证施工质量。
6.对项目建设规划制定、实施及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建立旬报制度,适时组织进行实地抽查抽检。
7.建立健全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及信息报送制度,以增强项目管理的专业性、规范性。
8.项目完工后,由主管单位及时组织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 严格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821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字〔2022〕428号)使用和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强化预算约束。
1.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规定,不得超范围支出和超标准开支,更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支出严格按制度办事。
3.严格项目资金竣工决算,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和审计。
附件: 1.项目资金综合概算表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 1.项目资金综合概算表
综 合 概 算 表 | ||||||||||
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 ||||||||||
序 | 工程名称 | 概算值(万元) | 经济技术指标 | 备 注 |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工器具费 | 其它费用 | 小 计 | 单位 | 数量 | 单位造价(元) | |||
一 | 一类工程合计 | 575.85 | 172.00 |
|
| 74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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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用房 | 512.00 | 172.00 |
|
| 684.00 | ㎡ | 522 | 13109.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提供,设备购置费由企业自筹。 |
1.1 | 设备用房建筑 | 400.02 |
|
|
| 400.02 | ㎡ | 522 | 7663.22 |
|
1.2 | 设备用房给排水 | 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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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 | ㎡ | 522 | 23.04 |
|
1.3 | 设备用房消防设备及工艺管道 | 29.00 | 1.00 |
|
| 30.00 | ㎡ | 522 | 579.3 |
|
1.4 | 设备用房采暖通风 | 17.02 | 4.86 |
|
| 21.88 | ㎡ | 522 | 419.19 |
|
1.5 | 设备用房锅炉设备及工艺管道 | 34.62 | 110.44 |
|
| 145.06 | ㎡ | 522 | 2778.96 |
|
1.6 | 设备用房电气 | 24.10 | 55.50 |
|
| 79.60 | ㎡ | 522 | 1526.04 |
|
1.7 | 设备用房火灾报警系统 | 6.04 | 0.20 |
|
| 6.23 | ㎡ | 522 | 119.43 |
|
2 | 室外工程 | 63.85 |
|
|
| 63.85 |
|
|
|
|
2.1 | 室外给水管道及管沟 | 48.00 |
|
|
| 48.00 | m | 320 | 1504.01 | 资金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提供。 |
2.2 | 室外10KV供电线路 | 15.85 |
|
|
| 15.85 | m | 200 | 770.97 | 费用由企业自筹。 |
二 | 其它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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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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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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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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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5 |
|
|
|
| 费用由企业自筹。 |
2 | 工程监理费 |
|
|
| 7.72 |
|
|
|
| 资金由区级配套资金提供。 |
3 | 清单及标底编制费 |
|
|
| 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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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 | 工程设计费 |
|
|
| 18.47 |
|
|
|
| 费用由企业自筹。 |
5 |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费 |
|
|
| 8.00 |
|
|
|
|
|
6 | 地质勘察费 |
|
|
| 6.00 |
|
|
|
| 资金由区级配套资金提供。 |
7 | 项目前期费(可研编制费) |
|
|
| 6.00 |
|
|
|
| 费用由企业自筹。 |
8 | 场地准备费 |
|
|
| 2.24 |
|
|
|
| |
9 | 竣工决算审查费 |
|
|
| 3.80 |
|
|
|
| 资金由区级配套资金提供。 |
10 | 招标服务费 |
|
|
| 5.6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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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审计费 |
|
|
| 2.6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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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二费用合计 |
|
|
|
| 812.91 |
|
|
|
|
三 | 预备费 |
|
|
| 69.09 | 69.09 |
|
|
| 费用由企业自筹。 |
四 | 总 值 | 575.85 | 172.00 |
| 134.15 | 8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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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 目 | 基本情况 | 备注 |
项目类别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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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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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单位及负责人 | 西宁市湟中区农业农村局 商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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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 西宁市湟中区农机推广站 高卫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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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 青海林草科技有限公司 钟广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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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东花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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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限 | 2025 年 3 月—2025 年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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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预算 | 项目总投资882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 560 万元,主要用于一类建设费用;区级配套28万元,用于部分二类其它费用;企业自筹 294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室外供电线路建设、部分二类其它费用和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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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设备用房一栋,为项目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和研发中心提供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设施供给保障。设备用房为地下一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设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 522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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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分析 | 项目建成运营后,确保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研发中心正常运转,可以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区域经济。一期建设的青海高海拔无人机(器)研发中心和无人机(器)生产工厂,率先打造高原重载无人机(器)品牌,填补青海省在航天航空器科技创新领域的空白,将广泛应用于高海拔地区林业、草原、农业农村、应急、公安、消防、交通、水利、土地监测、电力等行业,有面积大、效率高、劳动强度低、安全高效而且成本低等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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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 湟中区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 ||||||
省级主管部门 |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 专项实施期 | 2025年 | ||||
市(州)级财政部门 | 西宁市财政局 | 市(州)级主管部门 | 西宁市农业农村局 | ||||
区级财政部门 | 西宁市湟中区财政局 | 区级主管部门 | 西宁市湟中区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金额 | 882 | |||||
其中:中央补助 | 560 | ||||||
省级补助 |
| ||||||
地方资金 | 28 | ||||||
建设单位自筹 | 294 | ||||||
年度目标 | 建设设备用房一栋,为项目一期无人机生产车间和研发中心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设施提供供给保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设备用房面积(㎡) | 522㎡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工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投资 | 88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村集体经济收入 | ≥6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投产后提供灵活就业人数 | ≥20 人 | |||||
提供稳定岗位 | ≥7 个 | ||||||
生态效益指标 | 病虫害高效植保作业用药少 | 降低环境污染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发挥效益期 | ≥3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