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西宁市湟中区烈士公祭广场划定保护范围专题会会议纪要》精神,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西宁市湟中区烈士公祭广场保护范围向社会予以公布:
保护范围:根据湟中区烈士公祭广场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划定保护范围总面积3365平方米( 5.05亩),四至边界为:北至鲁沙尔镇东山村203号、东至东山公园大门围墙、南至鲁沙尔镇公园巷、西至东山公园林地,详见《西宁市湟中区烈士公祭广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图》。
特此公告。
(2025-H03号宗地图)
西宁市湟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