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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我局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湖库型饮用水源安全排查
浏览:576次 时间:2012-04-12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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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湟中县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省环保厅安排,我局组织环境监察大队开展了全县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县所有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城镇、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检查重点为:一是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包括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服务人口、取水规模、水质状况等基本情况。二是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一级保护区内是否违法设有排污口,是否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是否违法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检查二级保护区内是否违法设有排污口,是否建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治污染饮用水水体。三是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面源污染防治情况。检查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尤其是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等面源污染排放情况,以及采取的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经排查摸底,我县有湖库型饮用水源地1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5个,大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有警示牌和保护供水设施网围栏或围墙,有2个水源地已划定保护区范围,其余24个水源地未划定保护区范围,在全县26个饮用水水源地中,有5个水源地每月按期进行监测,水质均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在25个水源地中没有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只有南朔山水源地保护区内有6个茶园。2011年对门旦峡水源地进行了整治,通过对三家采矿企业进行停产整治,1号水源按水务部门要求,修建围墙加以保护,2号水源采取封闭式的取水并用网围栏加以保护。

通过对湖库型饮用水源的安全执法检查,掌握和了解了全县湖库型饮用水源的现状,下一步我局将集中力量进行排查整治,力争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加强水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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