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完善环境管理机制,根据西宁是环保局宁环发(2012)142号《西宁实行网格化环境管理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局从三个方面的内容为抓手对环境监管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高效完备、科学规范的工业企业环保网格化管理机制。
二是明确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监管内容,实施分片到乡镇(村),包干到人,加强巡查、主动处置,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建立监管网格体系,按照环境管理方式分片(区)明确监管责任人,监管职责,若发生环境安全危害,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