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县民政局召开全县城市低保评审会,全县15个乡镇主管民政副乡镇长、社区主任参加了会议。
此次评审会就我县城市低保现状、入户调查和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思路做了讨论,对我县城市低保"只进难退"的难题做了重点分析,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做到了执行低保政策"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具有借鉴意义。
评审会对全县337户、779名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进行取缔,金额为10.8716万元。其中4月份314户、741人,其金额为10.2146万元,5月份取消23户、38人,取消金额6570元;对35户31名城镇低保对象降低了补助标准,下调金额为6096元;对10户10人的补助标准相对提高,上调金额为414元。5月份对31户65名新增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并纳入低保范围,保障金额为59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