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至5月28日集中开展社会面打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湟中县局认真按照市局的要求,以精细化管理服务为切入点,细化工作指标,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高度重视,部署周密,专项行动期间,县局党委高度重视,靠前指挥,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维稳防控、刑事打击、治安整治、交通整治、信访化解、宣传督察6个工作组,分别由班子成员担任组长,严密部署打击整治工作,各警种亲密配合,协同作战,打击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行动期间,县局结合辖区实际,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的刑事犯罪活动。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0名。破获案件22起,抓获嫌疑人15名,摧毁犯罪团伙2个11人涉案14起。缴获被盗抢车辆3辆。破获贩毒案件2起,缴获毒品7克,强制隔离戒毒3名。收缴假币650元,收缴假发票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
----集中整治,消除隐患。行动期间,县局始终坚持"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治安问题"的工作原则,加大对辖区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一是结合"两实"工作,加大对县城鲁沙尔、多巴地区出租房屋密集、流动人口聚集地区的清查整治力度。共清查宾馆旅店37家,盘查可疑人员800余人,依法收缴管制刀具16把、处罚宾馆2家,取缔无证经营宾馆1家、清查出租房屋257家。清理整治辖区废旧物品案件站点18家,处理1家,处罚1人。收缴自制火枪9支,子弹7发,导火索20米。二是针对县城鲁沙尔、多巴地区道路交通秩序较混乱的实际,采取站岗执勤、路检路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等形式有效的开展整治活动。行动期间共出动交通警力1200人次,散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制作宣传专题片2个,清查各类车辆3000余辆,查处违法行为647起,有力的改善了辖区的交通秩序。三是抽调治安、交警、消防大队和塔寺尔、鲁沙尔派出所民警组成工作组进驻塔尔寺开展景区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同时配备1辆流动警务车停放在八个塔广场,进行现场办公,有效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严查"黑导"、"野导"和导游甩客、抢客等违法行为。整治当中,共查处非法导游案件3起,盗窃1起,阻碍执行职务2起,治安处罚7人(行政拘留5人、警告2人)。给广大游客创造了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