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湟纪发〔2015〕147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各科室下发通知和《湟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意见建议征求表》,传达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文件15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本次自查自纠共收集汇总到3条具体表现形式,产生原因4条,解决办法6条。对此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进行了自纠工作:
一是克服困难,加强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对我行我素,思想懒散,工作松懈,纪律松散,工作不负责任,不干实事,不思进取等现象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按时完成工作,做到工作不拖延,不推诿扯皮。
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落实各项规定亲自过问,亲自监督。各科室负责人要对自己所分的领域负责,严格落实责任;细化责任意识,在起草文稿、布置任务时明确主办单位与配合单位职责,加强各单位之间的配合交流,对主办单位的工作做到积极配合。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和利益观;注重对党员干部业务素质的培训,落实干部培训计划等,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严格实行干部请销假制度、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杜绝部分党员干部上下班迟到、串岗等纪律松懈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