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湟中县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湟政办〔2016〕256号)要求,县民政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强化落实,全力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
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安全认识。组织全局、局下属各单位全体领导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创建"和谐、平安民政"这一中心,加大宣传力度,逐级深化全系统安全法制教育,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切实统一全局上下干部职工以及各下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完善组织领导 ,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安全生产预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各科室科长、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民政系统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建立了安全监督员队伍,安排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及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逐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各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从组织上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强化责任。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分工职责,逐项梳理工作风险点,建立台账,实行严格管理、责任到人,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建立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从局班子成员到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采取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
开展排查治理,根除安全隐患。结合民政系统实际,对局机关、社会福利院、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平社区等各下属单位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整治活动,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各单位管理制度、用电设施、饮食卫生、防控、消防等各方面进行了彻查,本着"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的原则,与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了安全隐患整改承诺书,确保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制定了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了安全防范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全县安全稳定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安全工作为我县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