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作出的"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要求,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祥和过节,我县积极安排部署,及时开展对特殊困难家庭实施专项救助行动,共发放救助资金2641万元,其中3641户特殊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今冬明春救助资金1501.31万元,户均4123元;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共36196人发放"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1139.896万元。
今后全局将进一步畅通救助渠道,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增设应急救助程序、完善一门受理和协同办理机制,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人格尊严,体现党和政府关心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共享幸福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