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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举报电话
浏览:943次 时间:2017-03-08 来源:本站

 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畅通社会监督渠道,2005年设立了全国统一的"12310"举报电话,用于接受群众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举报人可直接拨打电话"12310"向所在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如向异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需在"12310"前加拨该地区区号。

受理范围

(一)超编进人的;

(二)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的;

(三)超领导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四)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

(五)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

(六)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

(七)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八)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

(九)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

(十)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举报需知

1、举报需要提供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具体证据,以便于受理,以举报某单位超编进人为例,举报人需提供该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数、实有人员名单;如有可能,请尽量提供能反映该单位编制数的文件、该单位实有人员情况的干部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等。这些材料可以拍成照片发邮件,也可以发传真。

2、为使举报问题尽快得到处理,缩短受理工作周期,提高受理和办结效率,建议举报人先向所在地机构编制部门"12310"举报。

3、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下达到各单位的,而不是下达给具体人的,涉及具体人员去留和待遇等问题的举报,不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的受理范围。

4、实名举报将有利于举报的受理和办理结果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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