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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发改局】强力推进经济犯罪打防工作
浏览:910次 时间:2017-06-16 来源:本站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以推动经侦事业跨越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以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为重点,仅用4个月时间就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全年经侦绩效任务,成效显著。

一、主动出击,提高打击能力。一是抓牢经侦主业。重点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经济犯罪开展打击防范工作。在打击过程中,紧紧围绕强打击主线,合力攻坚,扎实推进,确保各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共立经济案件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移送起诉10起10人,收缴假币2万余元。二是加强入户走访。组织民警主动深入企业、社区、街道和村庄入户走访,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高风险或具有重大嫌疑的单位、人员以及易受侵害的群体开展线索摸排,及时获取更优质的情报信息,及早发现犯罪线索,全力提高打击防范经济违法犯罪的能力。截至目前,工作中发现有用情报信息及线索15条。三是开拓信息渠道。广泛开辟多层次和多源头的情报信息渠道,强化信息能力。在金融、财税、保险、企业等经济犯罪多发、高发的行业领域加强隐蔽力量建设,获取案件线索;充分利用派出所经侦办案员的基层基础工作特点,进一步加强经侦基层基础工作。

二、完善机制,加强防范力度。一是建立派出所经侦办案员,完善经侦向派出所延伸工作机制。为提高派出所办理经侦案件能力,合理制定经侦工作向派出所延伸的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经侦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在发现经济犯罪线索、预警防控等方面的基础优势,主动搜集苗头性、预警性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及早发现经济犯罪线索,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经济损失,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今年以来,鲁沙尔派出所、西堡派出所、共和派出所等9部门协助经侦大队侦办经济案件12起。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经侦基础工作。加强与工商、银行、税务、烟草、金融等部门建立联合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深入经营,全面提升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整体水平,提高打防涉税、涉假等专项行动工作效能,共同规范全区经济秩序。同时,经侦大队多次组织辖区内的银行、储蓄所、信用社等部门召开主题为"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警银联席会议。三是建立完善警企协作制度。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走访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和职工对经济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帮助发案企业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预防经济犯罪的机制,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强化宣传,职责与成效双提升。加强经侦宣传工作,促进履行职责与工作成效"双提升"。通过向群众宣传经侦工作,让广大群众能够更深层次了解经侦职能职责,提高经侦工作影响力。一是开展经侦主题宣传。积极开展"3·15"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5.15"全国经侦日等宣传活动。期间共悬挂横幅6条,展出展板10副,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开展日常防范宣传。根据辖区突出的经济犯罪案件特点和危害性,及时发布预警防范提示,提高广大群众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特别是针对我县教育系统近年来参与非法集资、传销人员较多的实际,经侦大队与县教育局开展了关于"警惕非法集资、传销"的联系工作会。期间,印制了打击非法集资、传销公告2万份,宣传彩页5万张、宣传册2万本,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传销承诺书"13万份,依托我局300名村警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张贴、发放到位。三是开展现代传媒宣传。以微信、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介形式,面向社会发布经侦工作重点信息。工作中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00余条。

四、多措并举,加强稳控力度。坚持把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强化措施,提升有效的打击处置能力。经济犯罪案件涉案数额大、涉及人员多,追赃是难题,极易引起受害群众不满意,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对此,经侦大队依法全力追回案发前被非法转让的各类财物,尽最大力量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今年以来,共累计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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