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8日7时20分,由马某某驾驶的"思迪"牌小型汽车与陈某某驾驶的"北京现代"小型汽车相撞,致使行人陈某受伤死亡。事后三方就交通事故赔偿无法协商达成一致,致使受害人陈某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以及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后引起了湟中县司法局的重视,4月9日由湟中县司法局组织对此事进行调解,并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湟中分所筹建委执行主任马永胜、康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海信苑居委会张永启书记一行人员参加了调解工作。
此次调节本着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展开,经过多方努力以及友好协商。最终当事人之间就赔偿事宜达成了意见一致,圆满的完成了此次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工作,顺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五十万元赔偿金,当事人也对此次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康川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工作的开展,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展开提供了新渠道,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法律服务。调解工作是一种方便并且有效的解决群众所遇法律问题的方式,也为更好的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