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能力,4月25日下午,在司法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由青海政安防火知识咨询中心干警田贵青授课,主要培训内容涉及单位、家庭日常防火灭火及火灾中的逃生自救等知识。
会上,老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典型案例,对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报警时应注意的问题、火场中常用的逃生技巧、灭火器的使用等方面的知识,运用自己娴熟的消防安全理论,深入浅出、幽默风趣的向参训人员进行了讲解。
一、引发火灾的原因及注意的事项
1.生活中的明火。例如烟头、蚊香、蜡烛、烟花、香纸等,要随时养成人走火灭的良好习惯;2.自然灾害。此种灾患具有不可抗力因素,要小心防范;3.小孩玩火。小孩玩火良火灾,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人;4.人为纵火。人为纵火除要受刑事处罚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另外,过失行为引起火灾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5.生活用火。例如油锅、煤气等。上述五点是引发火灾的常见原因。
另外,生活中电器电线违规使用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主要有电线短路、漏电,电器超期使用、过负荷运行,导线接头接触等。要及时更换天然气软管。要注意家里日常用电器的维护保养。总之,电器电线火灾具有隐蔽性深、迅速成灾性、突发性三大特性,人人都要有人走电关的意识。
二、发生火灾要早报警,报警时火灾地点、位置要说清楚
发生火灾要早报警,报警时要说明详细的地点包括醒目的建筑物,并简述火场的情况,着火的楼层,留下报警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安排专人到门口或巷道口迎接消防车,火灾发生时要尽力利用好0-3分钟内的灭火黄金期。
三、要具备"三懂、四会、四个能力"消防安全知识
"三懂"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式方法;"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四个能力"即检查排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做到"发现火情早,小火灭得了",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消防知识宣传教育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四、消防安全工作中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并掌握常用的逃生技巧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三级责任制",主要领导为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重点防火单位要有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防火人员(在职的工作人员)必须"四会",掌握火场逃生的技巧:火灾发生后首先要保持冷静,选择正确的逃生方向,寻找安全出口并沿着箭头所指方向沿墙走,熟悉自己所处的环境;其次,逃生中注意防烟;第三,借助工具逃生,例如用浸湿拧干的毛巾捂住口鼻逃生,在逃离火场的同时要大声呼救,向火场内尚未知道火情的人发出火灾信号,让火场外救援的人及时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