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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认真开展 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浏览:858次 时间:2021-02-25 来源:本站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我局森林警察大队在除夕、初三两日协同区林业和草原局深入林区、乡镇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严格"四个严禁"、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严格火源管理,完成全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平稳过渡,让全区人民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祥和的春节。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协同作战。春节期间,森林警察大队按照上级要求全员上岗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根据全区防火形势,我大队协同区林业和草原局深入乡镇、林区重点防火区域进行重点检查,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畏难情绪,全面检查落实有林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制,把相关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备勤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节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工作。结合各辖区工作实际,森林警察大队积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督导检查,督促有林单位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在除夕和农历初三上坟祭祀的重点时节,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宣传讲解森林防火常识的同时通过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倡议书》进行防火宣传,倡议群众文明用火,自觉遵守"四个严禁"、争做文明市民,提高了群众森林防火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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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巡逻、督导检查,确保森林草原防火万无一失。春节期间,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恪尽职守,全力投入到森林草原防火第一线,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区禁火封山的通告》、《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林区(草原)及林缘地带违规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引导群众到空旷地带进行祭祀活动,减少火灾隐患,劝阻群众在林区上坟烧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重点区域实行封山管理,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加大督导巡护密度,在各重点进山入林路口布点设卡,严格入山车辆和人员的检查登记,防止火种带入林区、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劝导和森林防火宣传,加大森林违法用火的制止和查处。在巡查中督促各防火检查站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对林区山神、俄堡点香请愿和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管理,安排专人加强监管。春节期间,我大队民警分片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巡逻检查,共出动警力20人次,出动车辆6台次,文明祭祀劝导200余起,处置森林火情报警2起,均为上坟烧纸引发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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