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民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反映:青海百通高纯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是车间仪表室玻璃为钢化玻璃,不是防爆玻璃;二是车间电炉与员工宿舍距离不符合规定”。
接到群众诉求后,湟中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联系甘河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消防大队以及冶金行业专家前往现场进行核实。经现场测量,该公司一车间电炉与一车间宿舍楼距离81.6m,二车间电炉与二车间宿舍楼距离为29.8m,三车间电炉与三车间宿舍楼距离为43.2m,四车间电炉与四车间宿舍楼距离为30m,4个车间电炉与对应的4个宿舍楼距离均不符合要求,市民反映情况属实,但该问题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且一、三车间宿舍楼无人住宿,四车间已于2024年6月29日全部停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结合《西宁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三十条的规定,湟中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根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二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按行政处罚金额的1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6000元。”,对市民举报的一般事故隐患按行政处罚金额的12%,给予1200元的举报奖励。
问题解决后,湟中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联系了该市民并反馈了办理结果,市民表示满意。下一步湟中区应急管理局将立足主责主业,抓实抓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接访服务水平,及时、高效、妥善化解各类群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