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持续推进“减量控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现将湟中区近期查处的部分交通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参与者。
【案例一】2025年4月1日,许某某驾驶青B牌小型面包车从湟中区拦隆口镇端巴营村出发,沿黑上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湟中区多巴镇幸福庄村附近时因超员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该车核定载人数为8人,经清点实载人数达19人,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2025年4月7日,陈某某驾驶青A牌小型汽车行驶至海佐公路7公里300米处时因超员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执勤民警查获,该车核定载人数为9人,经清点实载人数达15人,对驾驶人陈某某处以200元罚款,记9分的处罚。

【案例三】2025年3月21日,白某某驾驶青A牌重型自卸货车沿大湟平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大湟平公路147KM+50M(上新庄镇顺翔砂石厂附近)道路处时,因货车超载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过磅称重,青A牌重型自卸货车载货超过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对驾驶人白某某处以了20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案例四】 2025年3月24日,王某某驾驶青A牌重型自卸货车沿大湟平公路行驶,行驶至大湟平公路158KM+50M(西宁市湟中区土门关乡红岭村)附近路段处时,因超载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过磅称重,青A牌重型自卸货车载货超过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对驾驶人王某某处以了20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警方提示:超员、超载危害巨大,会致车辆不稳定、易爆胎失控,增大逃生和抢救难度。超员一人,危险多一分。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拒绝超员、超载,遵守交规,安全出行,对自己与他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