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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多措并举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浏览:433次 时间:2012-0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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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更好地把农村危房改造惠民工程落到实处,今年我县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加强政策宣传、严把工作程序、严格核定标准、加强资金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1568户,占任务的56%;备料待建1232户,占任务的44%。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根据省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危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的危房改造工作。制定下发了《2012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总结往年危改工作基础上,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今年危房改造的补助范围、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以及申请审批程序等重新进行了严密细致的规范,及时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各乡镇。各乡镇相应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与村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奠定了基础。

--加强政策宣传,接受群众监督。多渠道、多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利用公开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小组会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建设方式、保障措施等政策规定;利用网站公开监督电话和《民政工作手册》;为群众印发《2012年湟中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广大农民对危房改造的政策有了全面的了解。给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393个行政村印发了民政工作联系卡,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事项监督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有力地提高了政策的透明度。

--严把工作程序,选准补助对象。为确保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顺利进行,严把工作程序,由各乡镇对危改户的住房情况进行深入摸底,仔细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申报"的程序和"倒排序"的办法,确定危旧房改造对象,突出"四类"对象房屋改造。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开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基本情况,享受补助资金标准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控危改建设面积,防止群众因建房增加经济负担,把最困难、最需要、最迫切的对象纳入改造范围。2012年危旧房改造任务中,确定农村低保户1813户,占65%;重点优属对象175户,占6%;五保户及重灾对象100户,占3.6%;残疾人家庭712户,占25.4%。

--加强统筹规划,严格核定标准。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地域典型、经济条件和群众生活习俗的基础上,依据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村推进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重点向35个"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倾斜。根据川、浅、脑不同地理条件,将补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类施补。即按"3.5万元、2万元和1.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3.5万元标准主要针对农村五保户、一户多残家庭,2万元标准主要针对浅脑山地区对象,1.5万元标准针对川水地区对象。确定3.5万元的100户,占总户数的3.6%;2万元的2400户,占总户数的85.4%;1.5万元的300户,占总户数的11%。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直达到户。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廉政建设,保证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廉政高效、公正透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督查方案,强化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责令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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