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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七项措施确保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浏览:279次 时间:2012-09-2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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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我县采取"先试点,后推进"的方式,认真开展了主体改革工作,完成林地勘界115.6万亩、确权107.6万亩、申请林权登记107.3万亩、发放林权证2296本、发放面积107.3万亩,其中采用"均山"到户方式明晰产权的林地0.08万亩、涉及农户297户;采用"均股"方式明晰产权的林地101.34万亩,共组建股份制经营协会339个;留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5.18万亩;大户承包经营的林地0.7万亩。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实行县领导包片、乡干部驻村指导、村两委班子组织实施的联点帮扶制度,制定下发了《湟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县林改工作动员大会,精心安排部署林改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强林改工作力量,从县林业、民政、档案、国土等相关单位抽调68名业务骨干,组建了林改工作队,驻村入户开展林改技术指导,确保了林改工作顺利进行。

--强化督促检查。实行定期召开林改例会制度,集中研究解决林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安排督查组不定期督促检查各乡镇林改工作进展情况,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时处理解决林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林改工作进度。县政府与相关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细化了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重点,将省上下发的对林改工作的检查验收办法转发到各乡镇,对照标准要求抓林改,有效促进了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

--广泛宣传动员。县、乡林改技术指导小组在积极做好乡镇、村社林改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的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面对面向群众解读林改政策、讲解林改工作细节、宣传林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提高了群众参与林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累计召开县、乡、村林改工作安排部署会327期、林改领导小组林改工作例会17次、群众代表会315次,发放宣传手册9.82万册,张贴宣传标语2700多张,利用县电视台、《新湟中》杂志开展专题报道8次。

--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七步程序、十二流程"及"六公示两公告"、"四签字两不准"、"两个三分之二"等相关程序开展林改工作和"回头看"活动,制定下发了《湟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流程图》,针对档案资料不全、整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查缺补漏、整改纠错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林改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实行林改工作程序审核制,县林改办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程序、内容、签名等进行审核,确保了林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妥善调处纠纷。在全面掌握林改工作动态和林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专门组建了纠纷调解组,以"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法依规"为原则,及时稳妥处置各类集体林权改革矛盾纠纷。全县共梳理各类林权纠纷82起、争议面积19.63万亩,已调处纠纷56起、涉林面积达11.63亩,正在调处的26起、涉林面积8万亩。

--加强档案建设。采取举办林改档案管理培训班开展集中培训的方式,对林改工作组和乡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先后组织培训班3期、培训170多人次。将档案建设和管理与林改工作同步安排,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实现了林改档案由林业部门、档案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负责的四级管理。强化林权纠纷调处档案建设,林权纠纷调处建档率达到了100%。

--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实行村级资金乡镇代管、村委会报帐制度。在到位的210万元资金中(其中国家专项87万元、市级配套53万元、县级配套70万元),拨付84.8万元用于乡镇、村两级林改工作经费,解决了乡、村经费短缺问题;拨付92.7万元用于宣传培训、外业勘界、购置文印设备和档案资料印制等,有效保障了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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